关于中国故事的“概念”与“真实”
2022-05-09 17:51:48
无锡英才网
在我上大学的时候,会在某些公共课上遇到一撮儿留学生。黑的黑,白的白,有个白里透红带麻子的,是个奥地利人。大家都处在渴望文明的年纪,因其来自奥地利,所以对那哥们儿不免高看一眼。有人问奥地利是不是一个音乐之国,奥地利人说是。有人进而探讨起巴赫、贝多芬和马勒,奥地利人当然聊得头头是道,众人自然叹服得很。 但是有一次,一个英语很好的女同学聊起奥地利人,却表示“太令她失望了”。我们问怎么了,女同学说:“我去留学生宿舍管他借两张黑胶唱片,看见他正在吃着薯片看美国电影,而且看的还是好莱坞的动作片。他可是奥地利人啊,奥地利人怎么能这样。” 大家哈哈一笑。基本上,没有人认为奥地利人出了问题,而是我们的女同学出了问题。她有点儿太“轴”了,也太“劲儿”了。吃薯片,看美国好莱坞的动作电影,这是全世界男青年的爱好。美国人可以这样,中国人可以这样,黑兄弟可以这样,为什么奥地利人不可以这样?这也就是白天,晚上人家没准还看日本动作片呢。当然,该女同学的问题,别人也不是没有犯过,比如在宿舍吃饭的时候,同学们就会互相询问:“你是一个山东人,为什么也吃米饭?”“你是一个浙江人,为什么也吃馒头?” 再说得抽象一点儿,我们都用“概念”中的奥地利人、山东人和浙江人代替了“真实”中的奥地利人、山东人和浙江人。当概念与真实发生冲突的时候,我们宁可相信概念,并且拿概念去质疑真实。甚而认为自己抓住了奥地利人、山东人和浙江人里的叛徒。也幸亏我们的偏见是不具有强制作用的,否则奥地利人在课余就只剩下听黑胶唱片这一种消遣了,山东人也吃不得米饭,浙江人也吃不得馒头。这对于他们的休闲生活以及胃口,又是多么大的损失。 想要讲这么一件闲事,是因为它和我们讨论的“中国故事”有着一点共通之处。当然,文学写作的问题要更加复杂一些,无论是这项工作所处理的“概念”还是“真实”,其内涵都要远远超过看电影和吃馒头米饭。但是也不免存在着一个误区,就是用“概念”代替了“真实”。或者说,只有某种写作符合预期的概念时,人们才认为它是真实的,而一个真实和预期的概念相反,我们反而会把它视为一个荒唐的概念。 中国的“真实”就在那里,坚固、深厚而静默不语。关于中国的种种“概念”又是从哪里来的呢?这可能就是另外一个话题了,它来自于前人的总结、外人的强加,甚至是其他概念的自我衍生。概念的一个衍生产品则是套路,套路的背后又包含着我们自己都没有意识到的“投其所好”的冲动。将中国妇女的小脚和大辫子贩卖给外国电影节,这是几十年前的时尚,也是这个问题的极端表现。而在文学写作中,甚至是近些年来的“当下写作”当中,类似的概念和套路也像数理定律一样主导着我们的思维。比如:工人是粗野的,农民是麻木的,市民是自私的;军人像土匪,土匪像英雄;基层干部性欲过剩,村花厂花难逃其手;底层青年的终极理想是买房;恋爱和婚姻等于产权交易。如此种种,不一而足。 又当然,我们不能否认其中的一些概念有着它的现实基础,比如确实有麻木的农民和自私的市民,也有睡遍辖区青年妇女的乡镇干部,这些都可以从网络新闻里得到印证,但问题是,如果大部分作品处理类似的人物都是类似的形象,也会让人反过来再去怀疑这些“真实”的写作内容的真实性。也得承认,有许多套路式的写作观念在它刚出现时,也是新颖和具有突破性的,不光对原先一些更老的套路作出了反驳,也对中国的历史或者当下现实作出了更全面的反映。但写作这种事情就怕大拨儿轰,就怕人多力量大,如果形成了复制的程序,那么也就很有可能陷入了用一种“概念”遮蔽大部分“真实”的桎梏。更加值得警惕的是,这些“概念”往往又关联着一套相对图省事儿的写作与阅读习惯,按照它们去写是容易的,按照它们去读也是容易的——不仅容易,而且很可能是顺心的。顺着这个路子的惯性放任下去,我们还会产生另一种冲动,就是试图用一个或者几个观念和结论去解释现实,比如“体制问题”,比如“文化特质”,比如“人性”等等。如果对这些词汇的理解仅仅停留在概念层面,那么错失的将是更加错综复杂、更加一言难尽的真实。 上面这些,是我在阅读形形色色的“中国故事”时比较突出感受到的问题,令人惭愧,这样的问题想必也存在于我个人的写作之中。那么怎样才是一个出色的“中国故事”呢?如果承认“中国真实”的复杂,那么这个问题一定也是复杂的。我想,从一个写作的人的角度,恐怕很难给出一个清楚的答案。但我觉得,有两点应该是起码的。 第一,这样的故事讲述的是中国,而它的讲述对象也应该是中国读者,尤其是今天的中国读者。中国的作家往往羡慕马尔克斯那样的作家的世界影响力,也羡慕托尔斯泰的作品能够流传后世,但在“对世界发声”和“对后代发声”的努力中,却总会忘记任何一个伟大作家的写作,首先面对的是他本国同时代的读者。如果一个哥伦比亚作家写作的时候,首要任务是谋求法国人的喜爱,那么实在难以让人相信他是一个有诚意的作家。 第二,这样的故事应该是“国家故事”和“个人故事”的自然结合。在我们的文学史上,曾经存在过专属于某些时代的误区,有些情况下只剩下了国家故事,有些情况下则矫枉过正,只剩下了个人故事,但通常意义上的优秀作品,却仍然能够为今天的作家做出表率。比如在“十七年”时期,赵树理的《小二黑结婚》和王蒙的《组织部来了个年轻人》、萧也牧的《我们夫妇之间》把个人故事讲成了国家故事。重读1980年代的小说,又能发现张洁的《爱是不能忘记的》和陆文夫的《美食家》把国家的故事讲成了个人的故事。虽然今天看来,这些作品还有这样那样的问题,尤其是写作的技巧和意蕴的丰富上并不一定那么讲究,但在他们的作品中,小情绪和大时代并不是割裂的,个人与国家也不是脱节的。所谓的“大叙述”和“小叙述”一定是相互抵触、此消彼长的吗?我想不应该。一滴水一定来自于弱水三千,而弱水三千蒸腾为云,最先落下的仍旧是一滴水。 最后的落脚点,可能还要回到那句老话上:作家需要观察生活和研究现实。对于文学写作而言,也许任何概念都值得怀疑,再也许,所谓“写什么”和“怎么写”都不是最关键的问题,然而对于自己所处时代的把握能力,对于时代中个体情绪的感悟能力,才是决定作品是否成功的要害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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