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20年工作要点
2020年,是全面完成脱贫攻坚、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市人大常委会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和对云南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学习省委十届九次全会和省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精神,在中共临沧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全面贯彻落实市委四届五、六次全会精神,聚焦临沧实现跨越发展、与全国全省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宏伟目标,立足临沧经济社会发展“三个阶段性特征”,围绕临沧工业化、城镇化、现代化“三化”建设,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访缅成果、深化临沧对缅开放,强化担当作为,依法履行职能,更加自觉地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全面落实中央、省委和市委重大决策部署,立良法、促善治,强监督、惠民生,补短板、强弱项,为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边疆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实现临沧高质量跨越式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全年初步计划,召开1次人代会会议、6次常委会会议,制定地方性法规1部,组织开展13次调研、1次执法检查、1次专题询问、2次河长制督察、3项满意度测评、1次代表视察和相关代表工作,听取和审议“一府一委两院”有关专项工作报告,就坚持党的领导、加强政治建设、地方立法、依法监督、重大事项决定和人事任免、代表工作、常委会自身建设等开展以下12个方面工作,认真完成好市委安排的各项工作任务。
一、坚持党的领导,不断健全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一)突出党的政治建设。持续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切实在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上下功夫,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联系实际学、带着问题学、及时跟进学,把思
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上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学习总书记、遵从总书记、爱戴总书记”上再进一步。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更加坚定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这一根本政治制度自信,坚决扛实新时代人大工作的职责使命。把党的领导贯穿于人大履职的全过程,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全面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省委、市委的重大决策部署,始终坚持重大事项、重要工作、重要会议向市委请示报告,确保人大工作始终沿着正确方向健康发展。
二、突出地方特色,提高地方立法质量
(二)抓好年度立法工作。坚持党对立法工作的领导,充分发挥人大对地方立法工作主导作用,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地方立法工作,依法做好立法工作,着力提高立法质量和效率。严格按照《临沧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地方性法规条例》要求,根据
《临沧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立法规划》《临沧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20年度立法计划》,完成《临沧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条例》的制定,修改《临沧市南汀河保护管理条例》,组织开展南滚河自然保护区立法可行性调研。指导耿马、沧源、双江三个自治县完成自治条例修订工作,组织全市地方立法业务培训。
(三)抓好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严格执行《临沧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办法》《临沧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规程》,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加强备案审查,维护法制统一。
三、依法开展监督,增强监督实效
围绕市委四届六次全会确定的目标任务和广大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问题,围绕中心大局,对标高质量跨越式发展,依照法定职责、限于法定范围、遵守法定程序,加强对“一府一委两院”的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强化调查研究,推动市委关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访缅成果,深化临沧对缅开放,推进工业化、城镇化、现代化建设等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推动解决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突出问题,增强
监督实效。
(四)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组织开展全市2020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及财政预算执行情况调研;听取和审议(审查)市人民政府关于全市2020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
2019年地方财政决算、2020年上半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2020
年市级财政(专项)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报告,开展全市2019年度自然资源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情况调研、“十四五”规划纲要编制准备工作情况调研、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情况调研,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2019年度市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对部分市直部门(单位)审计查出问题整改落实情况进行满意度测评。发挥好预算联网监督的作用,适时召开全市财经预算审查监督业务培训会。
(五)推进依法治市。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关于2019年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报
告,进一步增强审议意见研究处理实效。听取市人民政府关于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关于全市司法行政机关开展“社区矫正”工作情况的报告、关于全市贯彻实施《云南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条例》工作情况的报告、市监察委员会有关专项工作报告、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全市法院执行工作情况的报告,对市广播电视局工作进行满意度测评。开展全市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执法检查。完成省人大常委会委托的执法检查。
(六)促进民生持续改善。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临沧市2019年城乡规划实施情况、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开展河长制工作督察。开展全市乡村旅游、华文教育、城市环境空气质量、就业促进工作情况调研。听取和审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履职情况的报告并测评。
(七)加强和改进信访工作。认真办理群众来信来访,探索信访工作新思路、新方法,把受理和督办群众来信来访作为关注民生、了解民情、反映民意的重要渠道,规范工作程序,加大督办力度,维护群众权益。
四、严格法定程序,依法规范行使重大事项决定和人事任免
(八)依法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围绕市委工作大局,及时对事关临沧高质量跨越式发展的重大事项依法作出决议决定,促进和保障中央、省委和市委的重大决策部署全面落实。
(九)依法做好人事任免工作。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和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选举任免相统一,依法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严格执行拟任命人员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宪法宣誓等制度规定,不断增强被任命人员的法律意识和责任意识。
五、提高服务水平,强化代表依法履职能力
(十)更好发挥人大代表作用。加强各级人大代表党组织建设,加强常委会组成人员与人大代表、人大代表与人民群众的联系,扎实开展“党的光辉照边疆,边疆人民心向党”为主题的“为民办实事说实话活动”,进一步健全代表联络机制,拓展代表联系群众的渠道。做好代表履职引导和服务工作,组织住临全国人大代表、省人大代表及本级人大代表参加培训、学习考察,邀请代表参加视察、调研和列席常委会会议等活动。提升代表活动阵地建设、管理和使用水平。
(十一)提升代表议案建议办理质效。组织召开代表建议交办会,坚持常委会领导牵头督办制度,健全代表议案建议办理工作机制,着力提高代表建议的解决率、落实率和满意度。
六、提升能力素质,推动“两个机关”建设
(十二)加强自身建设,提高履职能力和水平。强化思想政治建设,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始终坚持党对人大工作的领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持续加强理论武装,抓好常委会组成人员和机关干部思想政治建设,坚持常委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持续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读书会,推进“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制度化。加强纪律建设,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加强“两个机关”建设和机关党的建设、干部队伍建设,积极营造干事创业、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持续改进工作作风,始终严格执行中央八
项规定精神和省委、市委的实施办法,落实为基层减负措施,进一步改进会风文风,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抓实意识形态责任制。着力抓好机关脱贫攻坚、文明创卫、保密工作、网络安全、综治维稳、扫黑除恶等各项工作。主动适应新形势新任务要求,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在高起点上拓宽人大工作新思路,实现人大工作新作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