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纪检监察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坚持“四个突出”,结合纪检监察工作新使命新任务新要求,深入贯彻落实《意见》精神。
一是突出中心。以“激励”、“三新”为关键词和中心点,认真理解把握《意见》的中心思想和核心要义,深刻领会中央出台《意见》的工作背景、重要意义以及精神实质。
二是突出引导。要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引导广大干部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不断增强信心、增进自觉、鼓舞斗志;
引导广大干部以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的责任担当,种好自己的“责任田”、守好自己的“主阵地”;
引导广大干部带头履职尽责,带头担当作为,带头承担责任,一级带着一级干,一级做给一级看,在全市上下形成层层担当、人人作为的新风正气和良好政治生态。
三是突出专业。要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干一行爱一行、钻一行精一行、管一行像一行,切实做到政治过硬、本领高强、担当作为,自觉维护纪检监察铁军形象;
要按照“三个区分开来”要求,准确把握“四个原则”和“六大要件”,在落实容错纠错机制上体现纪检监察机关的专业化、规范化水平;
要认真践行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严肃查处诬告陷害行为,为受到不实反映的干部澄清正名、消除顾虑。
四是突出厚爱。在严管理上下功夫,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八小时之内和之外的监督管理;
在细分析上下功夫,系统化、常态化、规范化考量纪检监察干部的理想信念、政治素质、业务能力、责任担当、作风面貌;
在大胆用上下功夫,完善干部任用考核机制,从对党忠诚的高度看待干部是否担当作为,让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干部有机会有舞台;
在抓到位上下功夫,严格执行和坚决落实谈心谈话、公务员奖金、体检休假等制度,促进干部更好履职奉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