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总结报告
今年以来,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区纪委及社会各界的监督下,我局党员干部遵守党的纪律,加强党性修养,坚定理想信念;认真贯彻落中央“八项规定”,认真开展干部的廉洁自律自纠工作,全局干部职工精神振奋,扎实推进各项工作的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取得明显成效,现将我局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
(一)统筹谋划抓实教育和制度建设
我局党组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认真落实局党组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上的主体责任,突出统筹谋划部署、注重宣传教育、加强制度建设3个方面的重点。一是统筹谋划部署。统筹党风廉政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两个大局。我局年初召开专题党组会,研究制定了《X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方案》,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做到工作目标明确、工作措施明确、工作责任明确、奖惩措施明确。二是注重宣传教育。我们做到党风廉政宣传形式多样化、内容系统化、对象全覆盖。年初局党组结合环保工作实际制订了集中学习制度,党组书记上廉政党课,要求全局党员干部守住廉洁自律底线,清清白白做人,干干净净做事。三是加强制度建设。按照反“四风”要求,从大处着眼,小处着手,结合机构改革,优化建立健全规章制度,优化调整了信访办理、第三方监测服务采购等制度,不仅加强了对干部职工廉洁从政行为的监督和制约的力度,而且进一步规范了机关的各项管理。
(二)严格落实“一岗双责”规范执行各项制度
将党风廉政建设摆在更加突出位置,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与中心工作统筹安排、统一部署。党组主要负责人自觉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做到党风廉政建设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事项亲自督办四个“亲自”,做到带头讲廉政党课、带头作出廉政承诺、带头参加民主生活会、带头开展责任制检查考核四个“带头”。
领导班子成员严格落实“一岗双责”,执行好中心组学习制度,抓好分管领域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主要体现在:带动全局党员干部严明上班纪律、值班纪律,执行好机关考勤制度、节假日值班制度、检查通报制度、财务审批制度、公务接待制度、车辆管理制度,进一步完善干部职工全员绩效考核实施方案,建立健全工作人员去向公示制度。
我局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和“三重一大”制度,积极推动党内监督工作的开展。执行了机关作风监督制度相关要求,由支部书记列席党组涉及“三重一大”事项会议,通过事项在区党务公开网公开并报区纪委备案,进一步加强了职工及社会对我局领导干部的监督。严格落实单位主要负责人议事决策末位表态制,并按照《关于执行“三重一大”制度的实施办法》,严格执行主要负责人不直接分管本单位内部的财务、工程项目和物资采购等工作,形成“副职分管、正职监督、集体领导、民主决策”的权力制衡机制。
(三)旗帜鲜明地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
通过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督促党员干部牢固树立“四个意识”,自觉向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标看齐,保障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得到有效贯彻落实。一是持之以恒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通过每周五学习日制度深入学习研讨,把学习成果转化为坚定理想信念、忠诚履职尽责的思想自觉和实际行动。二是紧密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在上海调研期间提出的三大任务、五方面工作要求,通过撰写学习体会,强化对践行“四个意识”,贯彻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情况的监督,全面抓好中央、市委和区委各项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三是督促全局党组织和党员干部把“两个维护”落实到行动上、体现到工作中,以铁的纪律确保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落地生根。通过配合迎接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深入开展扫黑除恶工作,严格执行新纪律处分条例,进一步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对“七个有之”现象保持高度警惕,立明规矩、破潜规则。四是加强政治生态建设,对照《关于开展政治生态分析的工作办法(试行)》,对照开展政治生态分析,抓牢抓实意识形态教育工作,着力纠正党内政治生活不认真不严肃的问题,推动全局政治生态不断优化。五是牢固树立“四为”导向,执行好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制度,落实好容错纠错机制,保护敢于负责、敢于担当的干部,营造激浊扬清、干事创业的良好政治生态。
(四)提升行政效能落实区委、区政府重点工作
1、严格规范环保审批等行政权力运行,同心协力优化营商环境。一是制发《关于进一步深化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落实制度改革措施,增加工作透明度,提升工作质效。二是按照《关于本市促进资源高效率配置推动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的要求,坚持“环境论英雄”,优化资源要素配置,加快推动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结合“十三五”以来总量控制和排污许可证制度推进情况,出台《闵行区工业企业单位主要污染物税收指标打分细则(试行)》,科学量化建设项目环境准入要求,规范项目准入的程序制度要求,促进干部履职担当。三是推进精细化管理,逐步建立以排污许可证为核心的污染管理体系,推进“一证式”管理。四是制定实施污染源综合评价办法,将全区企业分为红、黄、蓝、绿四级进行差别化监管,提高行政效能。五是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对影响轻微,符合条件的案件免于行政处罚,改以加强督促整改。
2、严格规范环保执法,确保履职尽责。提高政治站位,高标准严要求完成中央环保督察配合工作,累计提供资料31批100项,办理信访交办件230件。高度重视市督察反馈意见提出的41项具体问题整改工作,整改情况报告经区委区府审核已于11月对外公开,接受公众监督。为全面规范建设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工作流程,完善相关内部衔接管理制度,起草中后期管理制度,用制度来落实闭环监管,促进干部履职尽责。
3、聚焦关键领域,全力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进一步细化实施优“化”等10个污染防治专项行动。局党政班子齐心协力,带领队伍迎难而上,完成第七轮环保三年行动计划32个,占43.8%;燃油燃气锅炉提标改造、VOCs综合治理、非道路移动机械环保号牌申报登记进展顺利;基本完成二级水源保护区内企业清拆工作、地表水市考断面经整治实现全面达标;推进385家土壤重点行业企业开展场地环境调查、对90个地块开展场地环境调查评估、治理修复3个地块;危险废弃物管理计划网上备案全覆盖、清理整治固废堆点112个。在污染防治攻坚战系列专项整治工作中,大力弘扬优良作风,全面提升生态环境监管水平。
二、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
我局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对我局公务用车、办公用房、三公经费等情况再次进行自查,经查:一、违规使用公务用车情况。目前环境执法车、环境监测用车不存在公车私用、私车公养等违规使用车辆情况;不存在超标准配备公车或豪华装饰公务用车行为;不存在公车未接入管理系统情形;不存在利用职权向企业或各部门调换、借用、租用汽车行为。二、违规使用办公用房情况。我局无任何违规超标使用办公用房情况。三、人情消费、职务消费情况。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反对铺张浪费,反对“四风”,严格执行婚丧喜庆报告制度,既无利用公款大吃大喝、公款旅游、进行高消费娱乐活动或利用公款为干部职工购买个人商业保险的违纪情况,也无拖欠公款或利用职权将公款公物借给他人的违纪现象,在公务接待中,能做到一切从简,厉行节约。四、因公因私出国(境)的情况。我局领导干部因公出国(境)2次,出国(境)公务活动时没有安排过与工作无关的活动情况。五、“吃、拿、卡、要”等作风情况。近年来,未发现我局干部职工、监察执法人员有“吃、拿、卡、要”等现象,未发现干部职工有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参加高消费娱乐活动的行为,没有出入会所、接受和持有会员卡的问题。六、在工作人员配备方面。我局没有为领导干部配备秘书情况。七、违规经商办企业情况。我局党员干部均不存在违规经商办企业的情况,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不存在违规经商办企业的情况。八、保密工作责任履行情况。我局认真履行保密责任,未出现泄密情况。九、廉情抄告情况。我局全年未有公职人员受审判、处分情况,未接受区委巡察,无接受组织约谈函询情况。十、有关名贵特产类特殊资源利益输送类问题。我局无利用名贵特产类特殊资源,搞违规公款购买、违规收送、违规占用、违规插手干预或参与经营的问题。
三、上年度党风廉政自查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在2018年底开展了深化全面从严治党“四责协同”机制建设专项检查自查,经征求意见,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方面,梳理到反映我局在政策推进中,下基层为企业指导不够的问题。我局要求局内各科室、单位做好服务工作,并按照分级管理机制,组织区镇两级环保干部共同为企业做好指导服务,及时传达告知相关政策法规要求。指定宣传、法制部门共同推进。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期间向55家企业征求意见,并通过编发法规政策文件、通过党员志愿服务活动走访指导企业做好秋冬季废气污染治理工作、在微信公众号开展绿课堂等活动不断加强对企业的指导服务。在与区工商联的企业代表座谈会上,企业代表表示获取最新的环保政策便捷了,环保执法人员到现场的服务意识有改善。经专项整治,全局干部的为民务实作风得到加强,干事创业的精气神得以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