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准则、话廉政”征文:廉政准则--领导干部的红线
有效开展反腐倡廉工作,是中国共产党始终抓好的政治任务。《准则》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工作无疑具有现实意义。
《准则》是对以往反腐倡廉规定的有效整合。我党历来都高度重视反腐倡廉工作,并为此颁布过大量的文件或规定。这其中,既有《党章》这样的统领性文件,也有诸如《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试行)》、《关于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制止奢侈浪费行为的若干规定》等这类具体性规定或办法,甚至还有《关于元旦、春节期间严格遵守廉洁自律规定,坚决禁止奢侈浪费行为的通知》、《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责任制的暂行规定》等在内的各类更有针对性的文件。从这些数量众多的反腐法规来看,我党反腐倡廉的坚定决心显然是不容置疑的!但从近年来我国不断被查处的大量涉及党员干部的腐败案件来看,这些反腐法规与我国广大人民群众的反腐预期还存在较大差距!这说明,在反腐倡廉方面,仅依赖“党法”本身显然是远远不够的!《准则》正是从具体、明确、可操作性强入手,对以前规定进行有效整合,以期达到标本兼治效果。
《准则》为领导干部设定了红线。“廉洁从政行为规范”一章,详细规定了领导干部的从政行为,包括禁止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谋取不正当利益,禁止私自从事营利性活动,禁止违反公共财物管理和使用的规定,假公济私、化公为私,禁止违反规定选拔任用干部,禁止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为亲属及身边工作人员谋取利益,禁止讲排场、比阔气、挥霍公款、铺张浪费,禁止违反规定干预和插手市场经济活动,谋取私利,禁止脱离实际,弄虚作假,损害群众利益和党群干群关系等八大方面的“禁止”,并列出了52种“不准”的行为。
上述规定内容具体,要求明确,应该是领导干部从政不可逾越的一道红线。
《准则》的落实关键在于严格执行。内容再好的法令,如果离开了严格的执行,都将会成为空头许诺!《准则》作为我党反腐历程中发布的又一部高质量、高层次的党内法规,不仅详细规定了领导干部从政行为方面的八大“禁止”,并详细列出了52种“不准”的行为,而且还结合新时期我党反腐工作的需要而新增了禁止干预和插手房地产开发、大办婚丧喜庆事宜等规定。这对党员干部提出了新的、更多并同时也是更高的要求。如何保证这些要求被贯彻落实到实处,以保障《准则》在预防和反对腐败方面发挥其应有的作用,还有很多的落实工作要做。
对于财政部门来说,要组织广大党员干部认真学习理解《廉政准则》的主要内容,提高认识,增强贯彻落实的自觉性,坚决不踩红线;
要大力推进富有财政特色的廉洁从政制度建设,不断强化党风廉政建设的体制机制保障;
要把惩治和预防腐败的要求落实到财政权力运行各个环节;
要加大对政策执行的监督力度,突出监督重点,前移监督关口,加强对重点人员、重点岗位、重要职能、重要事项的全方位全过程监督,增强监督的权威性和有效性,确保各项制度得到有效遵守,不流于形式,做到有法必依、有章必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