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安全生产工作总结范文精选
工作总结是做好各项工作的重要环节。通过工作总结,可以明确下一步工作的方向,少走弯路,少犯错误,提高工作效益。下面是无锡英才网范文模板栏目为大家带来的安全生产工作总结范文,欢迎阅读!
安全生产工作总结
今年以来,我县安全生产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及中央、省、市对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决策部署,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全面推进《xx省安全生产综合治理三年行动计划》,以遏制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为主线,以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为关键,以科技兴安为支撑,以队伍建设为保障,以改革创新为动力,全面提升本质安全水平。
一、事故指标控制情况
20xx年1-x月,全县除火灾事故外累计发生各类生产经营性事故xx起,死亡xx人,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同比分别下降xx%、xx%;未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较大事故。其中,工矿商贸领域共发生生产安全事故xx起、死亡xx人;道路交通领域共发生生产经营性道路交通事故xx起,死亡xx人;水上交通领域发生生产经营性事故xx起,死亡xx人。
二、今年以来主要工作
(一)坚持党政同责、齐抓共管,不断夯实安全生产责任
始终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三个必须”要求,在年初明确目标层层分解责任的基础上,着重抓好三个重点。
一是重点完善“1+X”责任体系。进一步强化各专委会工作机制的运行,在去年县级层面的基础上,督促各乡镇(街道、园区)“1+X”责任体系的实体化运作,并依据各乡镇的自身特点,有针对性地调整专委会的设置,通过日常督查、任务引领、责任倒逼,形成齐抓共管的格局。
二是重点加大责任考核力度。全面加大了安全生产工作的考核权重,将其纳入县“双提十攻坚”考核平台,分解任务、确定指标,着力开展大排查大整治行动,下发了具体的《量分办法》,依据安全生产工作任务的完成情况每月对乡镇进行亮晒评比、每季度进行考核通报,实现了安全生产工作由定性向定量的转变,打牢了责任落实的基础。
三是重点狠抓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将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作为提升安全生产工作的主要抓手,着力开展工矿企业主体责任“服务+执法”专项行动,以主体责任宣讲服务、企业安全生产管理队伍能力提升、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和管理制度机制建设帮扶和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大检查等四个活动为载体,全面指导、督促企业主题责任的落实。截止目前,共 xx家企业完成主体责任落实的自查自改,排查隐患xx处,整改完xx处,完成率xx%。县乡两级走访、宣讲、帮扶、检查企业xx次,重点企业负责人承诺率达100%。
(二)坚持聚力出击、细查严管,不断深化隐患排查治理
围绕“控风险、除隐患、降事故”的总体目标,聚焦各行业领域问题短板、事故易发多发重点单位(场所)、痼症顽疾,着力开展了三大专项治理行动,一大批重大隐患和历史遗留问题得以有效纠治,取得阶段性成果。
一是着力补齐行业短板,开展专项治理行动。重点解决各行业领域问题突出的隐患与短板,县安监部门牵头在工矿领域着力开展工贸行业重大隐患评判治理行动,县交警、交通等部门在道路交通领域重点开展“压事故、保畅通、百千万工程”,县建设部门在建设施工领域组织开展全县建筑施工质量安全专项执法行动,县市场监管部门在特种设备领域重点开展“百日清理攻坚”行动,县消防部门在消防领域重点开展13类区域性行业性重点隐患挂牌治理、合用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居住出租房综合治理以及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等专项行动。此外县经信、民政、教育、卫生、国土、旅游、商务、民宗、文广新等各部门也在各自领域开展专项治理行动,切实消除各类隐患。截止目前,共发现各类隐患xx处,整改完成xx处,完成率98.9%。
二是全力强化风险管控,开展“双提十攻坚”大排查大整治行动。着眼各类风险的防范管控,规范对重点单位(场所)的监管模式,将重点单位(场所)隐患排查治理、重大隐患挂牌督办、重大危险源管控等内容纳入晾晒考核平台,共梳理易引发群死群伤的61个具体行业领域1785处重点单位(场所)开展排查整治。截至目前,共完成排查731处,发现各类隐患1006处,全部整改完毕;县级挂牌督办重大隐患55处,已整治完成30处;完成7处重大危险源的备案,其中3月份信息《xx县创新攻坚克难积极开展安全生产“双提十攻坚”大排查大整治行动》获湖州市李上葵副市长批示以特刊形式在全市范围内学习推广。
三是聚力破除难点隐患,开展“百处隐患 百日销号”行动。牢固树立“拿重难点隐患开刀,彻底消除心腹之患”的决心,重点解决一批隐患硬骨头和难以整治的历史遗留问题。在大排查大整治行动的基础上梳理明确100处重点、难点隐患,其中工矿领域38处、消防领域33处、道路交通领域20处、建筑工程领域8处、地质灾害领域1处,新双龙购物广场、银河大厦、南太湖物流园区、xx骨科医院等一批重难点隐患均列入其中,县主要领导亲自动员部署开展“百处隐患百日销号”专项行动,按照“一处一组、一处一案”的思路,严格落实“五定要求”,即:定职责、定责任人、定时限、定措施、定机制,截止目前,100处重点隐患已完成整改51处,其中关闭取缔8处,其余49处正按计划有序整改,计划100日以内即12月底前全部销号清零。
(三)坚持关口前移、源头治理,不断强化风险预防预控
在开展各类专项整治工作的同时,认真推进重点工作,落实安全生产“治本之策”。
一是融合推进SCORE项目与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把SCORE项目全员参与、持续改进的理念和方法融合到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之中,认真遴选90家持续贯标落实较好的企业作为SCORE项目推进单位,并全面完成相关宣贯工作;选派优秀专家及科室负责人组织参加专题培训活动,积极培育咨询师队伍,原有25人的咨询师队伍已扩充至40人以上。同时,持续在企业贯标上下工夫,计划下一年对已达标企业组织“回头看”。
二是深入推进高危行业安责险工作。充分借鉴其他地区经验,在认真调研、充分论证的基础上,草拟了我县在高危行业推进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的实施意见,计划在矿山、危险化学品、民爆、冶金、交通运输、建筑施工等高危行业全面推进。目前已2次征求了相关部门意见,并专题向县政府分管领导进行了汇报,计划近期提交县政府常务会议审议。
三是继续深化职业卫生规范化建设。今年是职业卫生规范化建设三年行动的最后一年,为确保圆满完成收关任务,持续加大职业病危害用人单位规范化建设力度,截至目前已累计完成职业病规范化建设的企业918家,已超过三年计划创建任务的49%。
四是大力推进危化品生产企业本质安全再提升工作。在去年危化品生产企业本质提升专项行动的基础上,进一步建立完善危险化学品企业动态安全风险研判制度,全面推进安全风险信息化日志管理,全县所有的12家危化生产企业已全部完成主门岗显示屏设置,并每日进行风险研判。
五是聚力开展烟花爆竹“双禁”工作。回收到期的烟花爆竹经营单位许可证14家,并督促其退回剩余的烟花爆竹;充分利用多种媒体手段宣传“双禁”工作,电视直播5次,发放宣传单1000余份,短信平台推送消息2000余条;积极做好烟花爆竹回收置换工作,共回收置换856件;着力开展执法检查,共查处烟花爆竹违法销售储存行为15起,移交公安部门12起。
六是探索推进双重预防机制工作。4月份到xx实地考查、学习经验做法,计划下一步在完成矿山、危化企业双重预防机制管理的基础上,再遴选20家重点工矿企业进行试点推广,全面系统地组织风险因素辨识、风险等级划分,制定相应管控方案,完善隐患排查、登记、评估、治理、报告、销账等管理工作机制。
七是全力参与全县各类专项整治。(琉璃瓦、废丝加工等,数据)
(四)坚持规范高效、依法行政,不断强化安全监管监察
以完善安全生产监管监察体系为重点,不断规范监管执法行为,不断提升行政服务能力,不断加强应急救援工作。
一是切实加强行政执法力度。结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要求,精心制订检查计划,加大对易引发群死群伤事故企业的检查频次。今年以来,全县各乡镇(街道、园区)和有关部门共开展执法检查18661家次,查处生产经营单位各类非法违法行为486起,责令“三停”45家。其中,县安监局立案查处94起,罚款454.6万元, 责令“三停”11家,同比增长51.6%,其中:事前处罚80起,罚款80.7万元,同比上升233.5%,确保各类专项整治行动的高压态势与执法威慑。
二是切实提升行政服务能力。持续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工作,提升行政服务能力,梳理公示“最多跑一次”事项22个,占事项总数100%;“零上门”事项12个,同时,开展项目预审236个,其中大项目103个,中小项目133个。
三是切实发挥安委办职能作用。县安委办始终坚持问题导向,充分履行督查和全面协调的职能,1-x月共开展各类督查34次,解决重点问题45处。在督查考核中突出“量化与亮化”的两化作用,按照“双提十攻坚”《量分办法》对各乡镇进行量化排名、月晒亮分。xx月份对全县18个乡镇开展一季度督查,发现各类问题68处,均实名通报至各乡镇并落实整改,依据事故指标情况以及任务完成质量情况对5个乡镇进行了季度扣分,并列入年度考核成绩。
四是切实深化应急救援能力。完善应急辅助决策平台,将全县所有高危行业相关企业、易发生事故的重点单位的数据进行录入,全县各部门间的应急联动响应机制逐步成型。1-x月各乡镇(街道、园区)和消防、教育、商贸、建设、文教等部门分别组织各类专项演练35次,计划下一年针对合溪水库上游安全生产突出事件组织全县应急救援演练。
(五)坚持固本培元、夯实基础,不断强化安全生产保障
不断加强安全生产保障能力建设,大力推进科技兴安,扎实推进社会化服务建设,不断夯实基层基础,强化宣教培训工作。
一是着力强化科技支撑力量。着力开展安全生产科技+行动,大力推进“智慧用电”建设工作,1-x月签订完成1992套,完成安装1780套,预计6月份即可完成全年2000套的安装任务。已安装的“智慧用电”系统已排除较大电气火灾隐患48处,减少火灾事故发生18起,间接挽回经济损失88万元。同时,积极推进各行业领域先进科技应用,全力推进“智慧消防”、“智慧安监”、“智慧交警”、“智慧城管”、“智慧电梯”等科技兴安工作,全县智能交通停车诱导和行车诱导系统、数字城管系统等也为消除各类安全隐患提供了良好助力。
二是全力深化社会服务能力。着重在规范提升机构服务质量上下工夫,出台《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机构信用等级评估办法》,对全县8家机构服务情况进行评估,并将评估结果统一公示,大幅提升了社会化服务质效。同时,在年初完成专家库建设,已建立涵盖各行业领域共102专家的专家库,制定下发了《xx县安全生产专家库管理办法》,为专家参与安全生产工作提供了相关的依据。
三是大力加强基层队伍建设。持续推进乡镇安监中心组织建设工作,加强安全生产“三级责任一张网”管理工作,坚持“全科网络”建设,将安全生产网格纳入平安综治网格,并落实明确人员责任,建立各级安全生产网格38个,网格员221人,进一步完善对各级网格的考核机制,最大限度发挥网格作用。
四是大力开展教育培训活动。1-11月累计培训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2000余人,开展免费“送教进企”28次,受教从业人员1700余人,全员培训23000余人。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事故防控压力仍然较大。虽然全县安全生产形势较为平稳,但事故防控的压力仍然较大,建设施工、交通运输等领域以及高处坠落等类型事故依然多发,特别是xx月份发生了一起亡两人事故,反映出监管盲区依然存在,监管漏洞仍然不少。
二是“1+X”责任体系推进不平衡。各乡镇(街道、园区)虽然均按要求建立了“1+X”责任体系和工作机制,但实际运作还不成熟,部分乡镇在建设施工、文教卫旅、民宗等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明显滞后,安监中心总体协调的职能发挥不好,导致工作开展各自为战,隐患排查业务和技术支撑不足。
三是基层监管能力仍有差距。随着近年来安全生产工作的不断深入,专业要求越来越高,但基层一线安监工作人员业务素质不强,对相关的政策法规、行业标准要求等掌握不好,导致一些重大隐患发现不了,整改措施浮于表面,隐患排查治理的质效整体不高,制约着工作的全面开展。
四、下步工作打算
下一年安全生产工作将持续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中央、省、市对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部署要求,继续深入推进《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和《安全生产综合治理三年行动计划》,全面贯彻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全面提升全县安全生产工作的本质水平。
(一)不断夯实安全责任,狠抓规定具体落实
深入贯彻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逐条对照学习,研究贯彻落实的具体举措和实施细则。进一步完善领导责任体系,着力督导乡镇加快安全生产“1+X”责任体系的实体运作。进一步细化各行业领域安全生产责任的分工,着力消除监管区域盲区,完善各专委会自身职责,确保了各行业领域上的安全监管全覆盖。计划xx月下旬组织全县安全生产工作目标责任考核,借助“双提十攻坚”这一平台严格“月晒季考”,倒逼工作落实。
(二)持续深化排查整治,纵深推进基础工作
继续以“双提十攻坚”大排查大整治和“百处隐患、百日销号”行动为抓手,突出问题导向,以补齐各类行业短板为目标,在工矿商贸、危险化学品、道路交通、消防、建筑施工、特种设备等重点行业领域持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继续选择安全生产问题较为突出的特定地区开展区域性专项整治,逐步补齐短板,推动行业领域安全水平整体提升。深入推进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服务+执法”、“安全生产科技+”、基层基础提升、安全生产责任保险、标准化和SCORE融合推进、职业卫生规范化建设、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危化企业本质安全在提升等重点工作,切实夯实安全生产基础。
(三)着力强化宣传工作,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
根据国家、省、市关于安全生产工作宣传教育的总体要求,结合县域安全生产工作实际,围绕“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弘扬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思想”主题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精心谋划,突出重点,广泛发动全县各乡镇(街道、园区)、各行业领域主管部门、工矿领域各重点企业积极开展各类主题活动。同时,针对县近期高处坠亡事故连续发生的现状,精准开展高处作业安全规程的宣传警示教育活动。
(四)持续加大执法力度,积极配合中心工作
持续推进年初制定的“严管重罚”模式,强化红线意识,加大处罚力度,形成高压态势,建立典型安全生产违法行为通报制度,对年度典型案例进行公布。同时,积极配合参与“亩均论英雄”等县中心工作,加快工业低效企业达标提质,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三个一批”的思路,即:转型提升一批、倒逼腾退一批、依法关停一批,加大对企业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力度,对安全生产责任不落实、安全生产条件不达标、安全管理不规范等违规行为一律依法停产整顿,对拒不整改或整改后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依法予以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