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
围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工作目标和任务,将扫黑除恶与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相结合,全力打造一支“组织有力,干部有为,堡垒过硬”基层党组织队伍,突出“三个强化”重要抓手,主动作为、敢于作为、有效作为,为坚决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提供坚强组织保障。
一、强化党建引领,确保组织有力。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全市组织系统始终站在讲政治的高度,提高政治站位,坚持党建引领,切实增强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责任感和紧迫感。一是健全工作机构。根据市委统一部署,市委组织部成立以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为组长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统筹全市组织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二是制定工作方案。根据市委的统一部署,市委组织及时出台了《关于开展基层党组织建设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实施方案》,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好,进一步巩固党在基层的执政基础。三是形成工作合力。在市委组织部的牵头统筹下,全市各级组织部门、组织系统及时部署、主动作为,充分发挥政治优势,引导党员旗帜鲜明地与涉黑涉恶、“黄赌毒”等不法行为作坚决斗争。
二、强化责任担当,确保干部有为。市委组织部按湛江市委和市委的工作要求,对标标准,对标部署、对标推进,层层压实工作职责,不断强化责任担当,紧紧围绕四个方面开展工作。一是强化党员教育管理。落实“四个日子”党日活动制度。在全市各基层党组织全面推行“四个日子”党日活动,规范党员党内政治生活,积极推动各基层党组织班子带头讲党课、宣传政策法规、走访党员群众,摸清查准党员情况,稳妥有序开展不合格党员处置工作,强化党员教育管理,充分发挥党员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的示范带头作用。二是开展涉黑涉恶基层干部排查工作。201x年xx月xx日,市委组织部制定印发《关于在全市开展“涉黑涉恶”基层干部排查的通知》,通过个人自查和组织审查相结合的排查方式,对现任基层干部是否参与组织、操纵、经营涉“黄、赌、毒、枪”、非法高利放贷、暴力讨债、“打、砸、抢”以及“霸选”、“贿选”等违法犯罪活动进行全面排查。三是建立健全在扫黑除恶中培养锻炼和考察识别干部机制。将基层干部在扫黑除恶工作中的作风和表现有机联系起来,进行综合分析,对有涉黑涉恶问题或者干扰、阻挠扫黑除恶工作的领导干部,对在扫黑除恶工作中领导不力的领导班子和干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提出调整、免职等组织处理的意见、建议。对于在扫黑除恶中成绩突出的领导干部以及基层党组织、党组织负责人和党员,经报市委批准后,给予表彰奖励。
三、强化组织建设,确保堡垒过硬。为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在基层有效开展,我市各级组织部门切实把扫黑除恶与基层党组织建设相结合,把打击黑恶势力犯罪和反腐败、基层“拍蝇”相结合,进一步巩固党在基层的执政基础,确保基层党组织全面过硬,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打造坚强、过硬战斗堡垒。一是开展村级换届“回头看”专项工作。成立专项工作领导小组,组织督导组到各个单位开展督导,传导压力,压实责任,倒逼工作落实。在开展排查村级突出问题过程中,通过单位自查、联系相关职能部门线索等方法,全市共排查出村级换届突出问题16条。二是开展基层组织“抓落实、补短板”行动。通过召开基层党建工作推进会,传达中央组织部基层党建工作重点任务推进会精神,深入解读《关于开展基层组织力“抓落实、补短板”行动的方案》,明确任务分工,压实责任,有效推动基层党组织增效提质,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打造坚强党组织战斗堡垒。三是开展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排查整顿工作。对排查出来的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由镇、村两级书记亲自挂点,由市选派副科级干部担任第一书记,组建驻村工作队,制定“一村一策”整顿方案进行整治,着力实现“一年整顿、二年达标、三年创优”的工作目标。四是打造基层党组织示范点。按照市委的统一部署,大力推进实施基层党组织示范点创建“2361”工程,即:要求每个镇(街道)党(工)委培养2个机关党组织示范点、3个学校党组织示范点、6个村(社区)党组织示范点和1个“两新”党组织示范点。目前,全市正在有序推进252个各领域党组织示范点的创建工作,以点带面,促进全市基层党组织全面过硬,全面提升,打造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坚强堡垒。
篇二:
根据《XXXXX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实施方案》,我中心高度重视,紧紧围绕党中央治疆方略,特别是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提高政治站位,科学谋划,精心组织,周密实施,坚决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这场攻坚战。
一、高度重视,认真安排。按照州民政局要求,组织中心全体职工开展了“扫黑除恶专项工作动员大会”,召开了党支部会进行了专题研究部署,组织全体职工召开“XXXXX扫黑除恶工作部署会”,对中心的扫黑除恶工作进行在部署、在落实,各科室对工作工作做了详尽的贯彻落实。
二、强化领导,落实责任。中心成立了以党支部书记为组长、班子成员任副组长、相关干部为成员的“扫黑除恶”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扫黑除恶”日常工作及部门协调;各科室成立以科室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的工作小组,确保扫黑除恶日常工作有人抓,有人管。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充分利用宣传标语、横幅、微信群等深入广泛宣传,全力做好“扫黑除恶”宣传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治安氛围。组织全中心职工学习《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依法严厉打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的通告》的宣传资料,在全中心主要道路和各行政科室显著位置悬挂横幅,对扫黑除恶专项行动工作的意义、打击重点进行宣传。设置了举报箱,公开举报电话,畅通了信息渠道。
四、加强摸底排查,重点人员,突出管理。在全中心开展自查,坚决做到“黑恶必除,除恶务尽”,确保扫黑除恶专项行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为中心提供和谐稳定的工作环境。由班子成员牵头,组织科室负责人对相关科室重点群体开展“问题”和“苗头”的双重梳理和摸排,做到心中有数、目标清晰,切实为社会大局稳定“保驾护航”。
五、目前存在问题。一是宣传形式和内容比较单一,宣传力度还不够大;二是摸排力度还有待于加强;三是与各部门联动机制不够健全。
六、下一步工作计划。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让扫黑除恶深入人心,在全中心范围内形成人人知晓、人人喊打的氛围,设立举报信箱,加大群众监督和举报力度。继续加大摸排力度,对摸排出的涉黑涉恶线索进一步深挖,坚持对涉黑涉恶行为“零容忍”态度,营造一个风清气正的环境。加强信息报送,严格执行“周报告”。对平时的摸排行动加强信息的报送,一经发现有涉黑涉恶的行为,第一时间向上级汇报,及时向中心扫黑除恶办报送工作开展情况,实行摸排线索“周报告”制度,各科室、社区每周四上午12点前对科室内内摸排的情况进行上报,并将此项工作纳入各科室年终目标考核,对不报、瞒报、谎报的科室进行责任追究。加强干部队伍管理。加大力度、坚决打击集体财产以及从事涉“黄、赌、毒、抢”的严重败坏社会风气、危害社会治安的黑恶势力。加大与各部门相互协作,加强联动机制,实现资源共享,打好扫黑除恶这场攻坚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