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扫黑除恶工作总结范文
2022-05-09 22:05:42
无锡英才网
平安是民生所盼,是发展之基。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二级大法官姜伟介绍,党的十八大以来,最高法充分发挥审判职能,就保护人民群众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下面是无锡英才网范文模板栏目为大家整理的法院扫黑除恶工作总结范文,供大家参考。
法院扫黑除恶工作总结1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事关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大局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不仅是维护社会稳定大局的迫切需要,更是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求的必然要求。三年来,人民法院扎实有序推进工作,依法严惩黑恶势力犯罪及其“保护伞”,立足审判职能对黑恶势力犯罪出重拳、下重手,审理了一批社会关注度高的重大案件,令人民群众拍手称快。可以肯定地说,在这场大考中,人民法院交出了高分答卷。
人民法院始终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开展过程中,始终聚焦案件办理主责主业,探索高效办案模式,创新疫情防控下的庭审方式,一批黑恶势力受到严惩,社会毒瘤得以清除。同时,扫黑与反腐齐抓,除恶与“打虎拍蝇”同步,依法严惩黑恶势力背后的“保护伞”,“打伞破网”成效明显。
鲜活的案例、翔实的数据彰显了人民法院在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方面的责任担当。人民法院用坚强有力的审判实现了公平正义,回应了人民的期待,守护了一方平安。
现在,三年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已经圆满收官,希望人民法院能够将扫黑除恶工作转入机制化常态化开展,这是专项斗争的延续深化和人民群众的热切期盼。
俗话说,老百姓过日子就盼着踏踏实实、平平安安。希望人民法院持续发力,不断巩固和深化专项斗争成果,为人民群众构建起平安、和谐的生活环境,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法院扫黑除恶工作总结2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铁岭法院立足审判职能,坚决依法、准确、高效惩处黑恶势力犯罪,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实现三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明显成效,为维护经济社会和谐稳定作出了贡献
日前,铁岭市昌图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王宁荣获全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个人二等功”。
王宁,现任昌图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历任书记员、助理审判员、审判员、宝力法庭副庭长、信访办主任、民二庭庭长等职务,在29年的法院工作经历中,他曾2次被铁岭市政法委评为人民满意的政法干警,1次被铁岭市中级法院授予个人嘉奖,3次被评为铁岭市中级法院先进个人,1次被评为昌图县十大优秀青年,2次被评为昌图县委、县政府先进个人,3次被县直机关工委评为优秀共产党员,2次被评为本院优秀法官,15次被评为本院办案能手, 2次被评为本院优秀信息调研员,16次被评为本院先进工作者。
个人事迹
作为刑事审判庭庭长,面对刑事案件,无论是重大、疑难、复杂案件还是普通刑事案件,王宁都认真对待、一丝不苟;作为昌图法院扫黑办直接责任人,面对黑恶势力他能够准确把握法律准绳和刑罚政策,对涉黑涉恶犯罪案件依法严打,敢于亮剑。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三年以来,他审理的涉黑恶犯罪案件全部在法定审限内审结,依法、准确、有力地惩处了黑恶势力犯罪。他打财断血,判处没收涉黑涉恶犯罪分子财产及罚金共2000余万元,沉重打击了犯罪分子嚣张气焰,有力维护了昌图县安定有序的社会环境。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三年期间,他与刑事审判庭全体法官共受理刑事案件近千件,结案率95%,历年受理案件数、结案数均在铁岭市基层法院位列前茅,昌图法院刑事庭在2019年被铁岭市中级人民法院荣记集体三等功。
快审快结 严惩黑恶
在审理涉黑涉恶案件过程中,王宁坚持依法严惩方针,发扬专案快办精神,依法在法定期限内实现快审快结,以保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成效。王宁说:“涉黑涉恶案件性质恶劣,严重影响社会稳定,破坏社会管理秩序,作为刑事庭法官,我们有责任竭尽全力尽快审结案件,早日将犯罪嫌疑人绳之以法,还老百姓一方安宁。”
在他审理的仉某等人涉黑犯罪中,被告人达13名之多,触犯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等13项罪名,单是辩护律师即达18人,卷宗达60余册,堆叠起来足有两人多高,不仅阅卷任务极其繁重,而且案情重大复杂,社会关注度极高。自2019年12月23日立案受理后,王宁在不到一个月的时间内便完成送达、阅卷、通知辩护律师等大量准备工作。由于时值疫情,无法实地开庭,经相关部门协调于2020年6月4日起通过网络进行远程审理,这是铁岭市首例通过“互联网庭审云平台”审理的涉黑案件。为降低参与庭审的干警、相关人员疫情防控风险,尽量缩短审理时间,王宁连续审理三天,最后一天从上午八点一直审理到晚上十点,共历时3天6个小时审理完毕。开完庭后,本身就腰脱严重,走路都要弯身托腰的王宁又马不停蹄、加班加点制作了3万余字的审理报告和121页的判决文书,并于2020年6月30日依法对该案进行了公开宣判,主犯仉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十年,剥夺政治权利五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有力震慑了犯罪分子,彰显了司法权威,鼓舞了人民群众同黑恶势力犯罪作斗争的士气。
公正审判 彰显正义
王宁始终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定罪标准,强化证据意识、程序意识,在公诉机关指控犯罪嫌疑人罪名较多的情况下,分门别类组织认定事实和证据,准确评价涉案犯罪组织所造成的社会危害,做到公正裁判,不枉不纵。慑于法律威严和王宁公正严谨的工作态度,他所审理的两起涉恶案件犯罪嫌疑人当庭认罪认罚,不再上诉,均一审终结。
被告人肖某长期与涉恶团伙纠集在一起,在宝力镇肆无忌惮实施违法犯罪活动,仅在2014年6月至2015年10月不到一年时间内故意毁坏他人财物高达12起,严重扰乱社会生活秩序,造成了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被告人付某等人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聚众斗殴、随意殴打他人、以暴力方法阻碍国家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在一定区域内多次实施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百姓,社会影响恶劣。这两起案件经昌图法院立案受理后,王宁反复进行线索排查、前期筛查,全面理清案件头绪,并多次与公安机关沟通协调,严把案件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确保依法准确有力惩处黑恶势力。在他的不懈努力下,两起案件被告人对指控的犯罪事实和证据均无异议,并自愿认罪认罚。被告人肖某犯故意毁坏财物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个月。被告人付某犯非法拘禁罪、寻衅滋事罪、聚众斗殴罪、妨害公务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以上两起案件的依法判决取得了良好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打出了扫黑除恶的声威和气势。
心有天平,熠熠生辉。
面对各种荣誉,王宁谦虚地说:“我只是昌图法院大集体中的普通一员,个人的成绩离不开全体同事的奋斗。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收官并不意味着结束,我们要继续保持打伞破网、打财断血高压态势,让惩恶扬善的利剑永远发光。
法院扫黑除恶工作总结3
审结涉黑涉恶案件数、团伙犯罪案件数、省级督办案件数均居全省法院首位,“村霸”刘永添涉黑案入选“全国推动法治进程十大案件”,市中院刑一庭获评广东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集体……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期间,广州法院工作成效显著。
今年是常态化扫黑除恶的开局之年,广州法院作了哪些新的部署和安排?9月24日,在广州市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新闻发布会上,市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吴筱萍表示,将从三个方面开展工作。
强化组织保障:明确常态化扫黑除恶30项措施
按照决心不变、力度不减、标准不降的总体要求,广州法院继续保持原有的组织领导机构和工作专班,将常态化扫黑除恶工作纳入“一把手”工程,为扫黑除恶斗争各项工作常态化推进提供有力组织保障。根据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的新形势新要求,广州中院在总结专项斗争成果经验的基础上,结合广州实际制定了《关于持续推进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的实施意见》,从10个方面明确开展常态化扫黑除恶的30项工作措施,为常态化扫黑除恶走深走实提供制度保障。
完善机制举措:办牢“铁案” 保质保速
一是聚焦案件质量。牢固树立“铁案”意识,认真把好案件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确保每一起案件经得起历史检验。严格落实律师辩护全覆盖制度,充分保障被告人及辩护人的诉讼权益。强化与检察机关和侦查机关的沟通协调,着力解决证据补强、漏罪漏诉等问题。对黑恶势力犯罪分子,严格把握缓刑、减刑、假释的适用条件,保持严打高压态势。
二是聚焦案件清结。将黑恶案件的办理作为当前刑事审判工作的重中之重,在保持案件质量的同时,坚持优先办理。逐案制定结案计划,定期清查审理进度。对疑难复杂案件实行领导包案制,着力协调解决办案中的困难问题,促进尽快结案。
延伸审判职能:围绕五大行业发送司法建议
一是延伸审判职能,助力行业整治。继续实行“一案一建议”工作制度,结合办案全面排查案发原因,及时向相关单位发出司法建议,促进整改,堵塞漏洞;今年将重点围绕信息网络、交通运输、工程建设、自然资源、金融放贷五大行业领域发送司法建议。
二是通过以案说法、组织旁听庭审、典型案例发布等形式,持续加大宣传力度,发挥严打的威慑作用。三是在完成《人民法院扫黑除恶“长效常治”机制构建》重大课题的基础上,继续深化调查研究和司法实践经验总结,助力扫黑除恶长效机制建设向纵深发展。
法院扫黑除恶工作总结1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事关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大局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不仅是维护社会稳定大局的迫切需要,更是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求的必然要求。三年来,人民法院扎实有序推进工作,依法严惩黑恶势力犯罪及其“保护伞”,立足审判职能对黑恶势力犯罪出重拳、下重手,审理了一批社会关注度高的重大案件,令人民群众拍手称快。可以肯定地说,在这场大考中,人民法院交出了高分答卷。
人民法院始终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开展过程中,始终聚焦案件办理主责主业,探索高效办案模式,创新疫情防控下的庭审方式,一批黑恶势力受到严惩,社会毒瘤得以清除。同时,扫黑与反腐齐抓,除恶与“打虎拍蝇”同步,依法严惩黑恶势力背后的“保护伞”,“打伞破网”成效明显。
鲜活的案例、翔实的数据彰显了人民法院在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方面的责任担当。人民法院用坚强有力的审判实现了公平正义,回应了人民的期待,守护了一方平安。
现在,三年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已经圆满收官,希望人民法院能够将扫黑除恶工作转入机制化常态化开展,这是专项斗争的延续深化和人民群众的热切期盼。
俗话说,老百姓过日子就盼着踏踏实实、平平安安。希望人民法院持续发力,不断巩固和深化专项斗争成果,为人民群众构建起平安、和谐的生活环境,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法院扫黑除恶工作总结2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铁岭法院立足审判职能,坚决依法、准确、高效惩处黑恶势力犯罪,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实现三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明显成效,为维护经济社会和谐稳定作出了贡献
日前,铁岭市昌图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王宁荣获全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个人二等功”。
王宁,现任昌图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历任书记员、助理审判员、审判员、宝力法庭副庭长、信访办主任、民二庭庭长等职务,在29年的法院工作经历中,他曾2次被铁岭市政法委评为人民满意的政法干警,1次被铁岭市中级法院授予个人嘉奖,3次被评为铁岭市中级法院先进个人,1次被评为昌图县十大优秀青年,2次被评为昌图县委、县政府先进个人,3次被县直机关工委评为优秀共产党员,2次被评为本院优秀法官,15次被评为本院办案能手, 2次被评为本院优秀信息调研员,16次被评为本院先进工作者。
个人事迹
作为刑事审判庭庭长,面对刑事案件,无论是重大、疑难、复杂案件还是普通刑事案件,王宁都认真对待、一丝不苟;作为昌图法院扫黑办直接责任人,面对黑恶势力他能够准确把握法律准绳和刑罚政策,对涉黑涉恶犯罪案件依法严打,敢于亮剑。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三年以来,他审理的涉黑恶犯罪案件全部在法定审限内审结,依法、准确、有力地惩处了黑恶势力犯罪。他打财断血,判处没收涉黑涉恶犯罪分子财产及罚金共2000余万元,沉重打击了犯罪分子嚣张气焰,有力维护了昌图县安定有序的社会环境。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三年期间,他与刑事审判庭全体法官共受理刑事案件近千件,结案率95%,历年受理案件数、结案数均在铁岭市基层法院位列前茅,昌图法院刑事庭在2019年被铁岭市中级人民法院荣记集体三等功。
快审快结 严惩黑恶
在审理涉黑涉恶案件过程中,王宁坚持依法严惩方针,发扬专案快办精神,依法在法定期限内实现快审快结,以保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成效。王宁说:“涉黑涉恶案件性质恶劣,严重影响社会稳定,破坏社会管理秩序,作为刑事庭法官,我们有责任竭尽全力尽快审结案件,早日将犯罪嫌疑人绳之以法,还老百姓一方安宁。”
在他审理的仉某等人涉黑犯罪中,被告人达13名之多,触犯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等13项罪名,单是辩护律师即达18人,卷宗达60余册,堆叠起来足有两人多高,不仅阅卷任务极其繁重,而且案情重大复杂,社会关注度极高。自2019年12月23日立案受理后,王宁在不到一个月的时间内便完成送达、阅卷、通知辩护律师等大量准备工作。由于时值疫情,无法实地开庭,经相关部门协调于2020年6月4日起通过网络进行远程审理,这是铁岭市首例通过“互联网庭审云平台”审理的涉黑案件。为降低参与庭审的干警、相关人员疫情防控风险,尽量缩短审理时间,王宁连续审理三天,最后一天从上午八点一直审理到晚上十点,共历时3天6个小时审理完毕。开完庭后,本身就腰脱严重,走路都要弯身托腰的王宁又马不停蹄、加班加点制作了3万余字的审理报告和121页的判决文书,并于2020年6月30日依法对该案进行了公开宣判,主犯仉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十年,剥夺政治权利五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有力震慑了犯罪分子,彰显了司法权威,鼓舞了人民群众同黑恶势力犯罪作斗争的士气。
公正审判 彰显正义
王宁始终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定罪标准,强化证据意识、程序意识,在公诉机关指控犯罪嫌疑人罪名较多的情况下,分门别类组织认定事实和证据,准确评价涉案犯罪组织所造成的社会危害,做到公正裁判,不枉不纵。慑于法律威严和王宁公正严谨的工作态度,他所审理的两起涉恶案件犯罪嫌疑人当庭认罪认罚,不再上诉,均一审终结。
被告人肖某长期与涉恶团伙纠集在一起,在宝力镇肆无忌惮实施违法犯罪活动,仅在2014年6月至2015年10月不到一年时间内故意毁坏他人财物高达12起,严重扰乱社会生活秩序,造成了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被告人付某等人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聚众斗殴、随意殴打他人、以暴力方法阻碍国家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在一定区域内多次实施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百姓,社会影响恶劣。这两起案件经昌图法院立案受理后,王宁反复进行线索排查、前期筛查,全面理清案件头绪,并多次与公安机关沟通协调,严把案件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确保依法准确有力惩处黑恶势力。在他的不懈努力下,两起案件被告人对指控的犯罪事实和证据均无异议,并自愿认罪认罚。被告人肖某犯故意毁坏财物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个月。被告人付某犯非法拘禁罪、寻衅滋事罪、聚众斗殴罪、妨害公务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以上两起案件的依法判决取得了良好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打出了扫黑除恶的声威和气势。
心有天平,熠熠生辉。
面对各种荣誉,王宁谦虚地说:“我只是昌图法院大集体中的普通一员,个人的成绩离不开全体同事的奋斗。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收官并不意味着结束,我们要继续保持打伞破网、打财断血高压态势,让惩恶扬善的利剑永远发光。
法院扫黑除恶工作总结3
审结涉黑涉恶案件数、团伙犯罪案件数、省级督办案件数均居全省法院首位,“村霸”刘永添涉黑案入选“全国推动法治进程十大案件”,市中院刑一庭获评广东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集体……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期间,广州法院工作成效显著。
今年是常态化扫黑除恶的开局之年,广州法院作了哪些新的部署和安排?9月24日,在广州市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新闻发布会上,市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吴筱萍表示,将从三个方面开展工作。
强化组织保障:明确常态化扫黑除恶30项措施
按照决心不变、力度不减、标准不降的总体要求,广州法院继续保持原有的组织领导机构和工作专班,将常态化扫黑除恶工作纳入“一把手”工程,为扫黑除恶斗争各项工作常态化推进提供有力组织保障。根据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的新形势新要求,广州中院在总结专项斗争成果经验的基础上,结合广州实际制定了《关于持续推进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的实施意见》,从10个方面明确开展常态化扫黑除恶的30项工作措施,为常态化扫黑除恶走深走实提供制度保障。
完善机制举措:办牢“铁案” 保质保速
一是聚焦案件质量。牢固树立“铁案”意识,认真把好案件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确保每一起案件经得起历史检验。严格落实律师辩护全覆盖制度,充分保障被告人及辩护人的诉讼权益。强化与检察机关和侦查机关的沟通协调,着力解决证据补强、漏罪漏诉等问题。对黑恶势力犯罪分子,严格把握缓刑、减刑、假释的适用条件,保持严打高压态势。
二是聚焦案件清结。将黑恶案件的办理作为当前刑事审判工作的重中之重,在保持案件质量的同时,坚持优先办理。逐案制定结案计划,定期清查审理进度。对疑难复杂案件实行领导包案制,着力协调解决办案中的困难问题,促进尽快结案。
延伸审判职能:围绕五大行业发送司法建议
一是延伸审判职能,助力行业整治。继续实行“一案一建议”工作制度,结合办案全面排查案发原因,及时向相关单位发出司法建议,促进整改,堵塞漏洞;今年将重点围绕信息网络、交通运输、工程建设、自然资源、金融放贷五大行业领域发送司法建议。
二是通过以案说法、组织旁听庭审、典型案例发布等形式,持续加大宣传力度,发挥严打的威慑作用。三是在完成《人民法院扫黑除恶“长效常治”机制构建》重大课题的基础上,继续深化调查研究和司法实践经验总结,助力扫黑除恶长效机制建设向纵深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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