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不觉间我们的工作就告一段落了,是时候写好相关的工作报告了,一份优秀的工作报告可以提高我们的工作效率,是为了更好地计划未来,今天就为您带来了信访员的工作报告5篇,相信一定会对你有所帮助。
信访员的工作报告篇1
一年来,我镇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县关于做好信访工作的一系列重要精神,坚持重发展、保稳定为出发点,高度重视和加强信访工作,扎实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和党委书记、镇长大接访以及信访走基层活动,及时有效解决了人民群众反映的各类突出问题,同时还建立了畅通、有序、务实、高效的信访工作新机制,为全镇经济社会发展创造了良好的社会环境。
全镇共排查各类矛盾纠纷105起,化解100起,化解率为95%。有效杜绝了重大群体性事件的发生,现就全年的信访工作总结如下:
一、强化领导明确责任
党委、政府领导,充分认识到信访工作的重要性、敏感性和责任感,进一步加大了对信访工作的领导。
1、制定工作目标:
年初,党委、政府以〔20__〕9号文件精神,明确全年的信访工作目标,并将信访工作纳入20__年综合目标考核,与经济工作同安排,同检查、同考核、同奖惩。认真听取信访工作汇报,及时召开信访工作办公会议,研究、部署、解决群众反映的热、难点问题。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小事不出社、大事不出村,疑难问题不出镇”的原则。
2、健全工作机构:
成立了信访工作领导小组,组建了领导机构和工作班子。畅通了信访诉求渠道,成立了信访办和信访工作接待室,村(社区)、各单位配备了信访信息员,有条件的村(社区)还建立了信访工作站和民事调解室,构筑镇、村齐抓共管的信访工作新格局。
3、完善工作制度:
进一步巩固和完善了集中接访、平常接待、联席会议、领导包案、干部下访、平时掌握和集中排查,来信来访登记,信息报送,结案回访。大胆地探索做好新形势下信访工作的新举措和新途径,正确引导群众依法合理诉求,使信访工作走上了规范化、法制化的轨道。
二、强化举措防控结合
镇党委、政府积极采取有力措施,全面加强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准确摸清底数,及时掌握事态的发生、发展进程,全面了解信访当事人的合法诉求,做到事事有记录,件件有答复。
1、以“百日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活动”为契机,我镇按照“排查得早、发现得了、控制得住、解决得好”的要求:
坚持“预防为主、教育疏导、依法处理、防止激化”的原则,以排查解决因邻里纠纷、惠民政策、征地拆迁、农村财务、襄俞铁路参建民兵等引发的信访问题;涉法涉诉和社会治安引发的信访问题;同时采取“三集中”(集中时间、集中人员、集中精力)办法,每月组织力量进行一次全方位、拉网式排查,及时摸排掌握了一些可能引发集体上访的重点事、重点人和一些苗头性、动态性问题,做到了未访先知、接访有备。
全年全镇共排查出各类信访案件件,对排查出的问题,我们坚持能调则调、案结事了原则,综合运用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行政调解等手段,坚持“三位一体”,超前主动地做理顺情绪、化解矛盾的工作,妥善协调处理各类案件件,调处率100%。
2、认真开展信访大接待活动:
根据上级要求,结合我镇工作实际,认真开展信访大排查,大接待,大化解活动,对排查出的一批矛盾纠纷和不稳定因素,及时进行调处。设置了专职信访接待室,有领导带班,具体工作人员值班,明确每逢场天为领导群众接待日,领导亲自接待群众来信来访,畅通了信访渠道,保障了信访工作顺利进行。
3、集中化解与平常解决相结合:
对排查出来的不稳定因素,实行领导包案,相关工作人员配合,相关部门协助,进行集中化解和处置,平常发现的问题及时召开专题会议,对个案进行专门研究,分析案情,落实专人进行解决。
4、加大力度,及时调解民事纠纷,平常发生的民事纠纷按程序由村民委员会进行调解处理,村上调解无果或调解不服的,村委会出据书面报告,由镇信访办和综治办联合进行调查处理。
三、健全完善信访工作制度,建立信访工作长效运行机制。
1、坚持领导信访接待日制度和预约接待制度。镇上把逢集日确定为领导信访接待日,实行分级接待、归口办理。
2、坚持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坚持每月至少召开一次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听取汇报,分析形势,研究解决信访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协调处理各类重大信访案件。今年以来,共召开信访联席会议12次,协调处理重大信访案件11件。
3、建立和完善信访案件督查督办制度。对县上交办案件和镇立重点信访案件,按照“一个案子、一名领导、一套工作方案、一抓到底”的要求,落实包案领导和办案人员的责任,限期办结上报,做到了信访案件件件有着落、事事有交待、案案有结果。
同时,对重视查办的村进行通报表扬;对工作不力、措施不到位、办理工作不及时导致引发群众越级上访、群体性事件或造成不良影响的村,在全镇予以通报批评,有力地推动了信访问题的妥善解决。
4、坚持重要会议和重大活动期间信访值班制度。
针对今年中、省各种重要会议和重大活动较多的实际,镇上在搞好日常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的同时,按照上级部门的要求,在重要会议召开和重大活动举办期间,均由主要领导亲自带班值班,确保信访工作不出问题。
5、建立信访工作目标责任制。
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全面推行了信访工作目标责任制和党政“一把手”负责制,把信访工作纳入年度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之中。
年初,镇政府与各村签订了信访工作目标责任书,明确各村“一把手”是本村信访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信访工作负总责、亲自抓,真正做到了责任、措施、工作“三到位”。
总之,今年以来,在各级各部门的大力支持下,经过镇村上下的努力工作,信访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信访形势明显好转,但是在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在今后的工作中进一步加强。
一是加强对信访稳定工作的领导,努力做好新时期信访工作;
二是完善信访工作制度,努力畅通信访工作诉求表达渠道;
三是采取强有力的措施,依法处置信访工作的不正之举。确保我镇信访、稳定工作顺利开展,实现政治、经济、社会稳定。
信访员的工作报告篇2
我局 年度的信访维稳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县委群众工作局、县信访局、县法制办、县综治办的指导和帮助下,针对本局工作实际,我们认真贯彻了稳定压倒一切的工作主导思想,上下齐心,层层抓好目标管理责任制的落实,采取有效措施,积极排查、防范、化解各种矛盾和问题,确保了本局和联系乡的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一、取得的主要成效
(一)一年来,全局没有出现刑事案件、重大责任事故和邻里纠纷。全年仅 市长热线转交信访案件一件,在短时间内得到了妥善解决,确保了局内的安全、稳定,确保了全国两会和奥运会期间信访、稳定工作,确保了零进京、零赴目标实现。。
(二)法制宣传和教育进一步深入人心,依法办事的理念得到了进一步增强。今年在财政财务收支、工程投资、经济责任等100个项目审计时,对查出的违纪违规问题依法做出了处理、处罚,无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发生。
(三)确保了联系的乡镇社会稳定和一方平安。一年来在对所联系的乡排查出矛盾、纠纷10件,局领导亲自带队深入村社调查,与乡党、政领导共同研究解决办法,通过努力化解各种纠纷和矛盾,没有出现群体上访事件。确保了社会稳定和一方平安。
(四)干群关系得到了进一步密切。我们意识到社会维稳工作无小事,重在抓防范,关键在基层。为此在局党组书记的带领下,对所联系的乡慰问了10多位老党员,发放慰问金1000多元,得到了干部群众的好评。在局经费紧缺的情况下,为村支部活动室建设帮扶20190元建设资金,并聘请高级农艺师对该村农民进行了农业技术培训,促进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密切了干群关系,促进了社会和谐和稳定。
二、具体做法
一是严格落实领导责任制,明确工作职责。局党组书记、局长同志为全局信访、维稳、安全工作总负责人,分管领导局党组成员同志具体负责信访、维稳日常工作,其他领导小组成员实行一岗双责,各股室负责人为各股室信访、稳定工作第一责任人。做到了信访、维稳、安全工作常抓不懈形,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维稳信访工作格局。
二是落实信访事项首办责任制。我局全面推行信访事项首办责任制,严格法定程序,严格规定办理,严禁作风粗暴、方法简单,杜绝矛盾激化、事态扩大,切实解决信访问题。
三是抓好矛盾纠纷排查。我局领导充分认识到抓好排查工作,对于化解不稳定因素至关重要,在矛盾源头上狠下功夫,时刻做到在矛盾纠纷的排查方面一抓到底。坚持定期开好矛盾纠纷排查会议,坚持开展节假日、重大政治活动等敏感时期的专项排查调处活动,坚持开展重点排查,建立台账。认真做到在思想上决不能存一丝侥幸;工作上决不能有半点疏漏;范围上决不能留一点死角。
四是切实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我局长期重视信访工作,对群众反映的所有问题都认真研究,做到了诉讼合理的问题及时解决,诉讼无理的及时教育,行为违法的及时处理,生活困难的及时帮扶。通过重信重访、一访一办、息讼息访,及时化解、稳控了群众所反映的问题。
五是畅通信息渠道,确保信息掌握到位。在全国两会和奥运会期间,按照上级要求,结合我局的实际情况,严格值班、报告制度。实行领导信访值班制。从二月二十九日起,我局领导实行每日信访值班制,由7名局领导班子成员轮流值班,每班实行24小时制,随时掌握信访信息。实行信息日报告、零报告制度。安排专人准时向信访局汇报信访情况,做到了不迟报、不漏报。
六是采取不同形式开展法制教育,主要宣传《审计法》、《内部审计条例》、《公务员法》、《治安处罚法》、《行政处罚法》、《国家赔偿法》、《计划生育法》、《保密法》等法律、法规,使普法教育在我局得到较好地落实,职工教育面达到了100%,增强依法办事的法制观念。
信访员的工作报告篇3
我社区是城市两区有名的“城中村”:居民多为八十年代城建制转户的农民,现多数仍以务农为生,思想意识仍停留在小农经济意识形态上。我社区现有居民691户,2310人,11个居民小组,2个楼栋组,辖区内只有5家小型私营企业,而691户中低保户就有275户。加之地处偏僻,经济相对落后,社会闲杂人员较多,社区居民小民意识比较强,管理难度较大。
为切实保障社区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辖区稳定,我社区在上级主管部门的亲切关怀及街道党委和综治办的亲临指导下,以创建平安社区为契机,把综治维稳工作作为头等大事来抓,作为凝聚人心、增强信心的好事来做。
年初我们结合社区实际情况,在现有成绩的基础上,决定通过加强领导,全面发动;加大措施,健全网络;加强宣传,家喻户晓三项措施,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社会治安积极因素,以群防群治队伍为骨干,以建立平安网络为手段,以提升整体水平为目的,全面创建平安社区,形成了辖区单位和社区居民积极参与,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1、社区建立了长效管理机制,做到齐抓共管。将强化对广大群众的法制教育,提高居民的法制意识作为抓手,结合不同人群的特点和辖区实际情况,有的放矢地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对刑释劳教人员开展结对帮扶活动;建立了奖励机制,对有功人员及时予以精神物质奖励;同时综治维稳工作领导小组与社区工作人员、辖区民警、组长、楼栋长及辖区单位负责人层层签订了综治维稳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设立了“第一时间情报站”,形成了“纵到底,横到边”的责任体系。
2、建立健全了治保会、调委会、治安巡逻队等群防群治网络。做到了机构、人员、职责、办公场所“四落实”,工作得力,作用明显;建立了矛盾调解、纠纷排查、普法教育、社会帮教、义务巡逻等五个工作机构,五套工作力量作用发挥良好。
3、“警力有限,民力无限”,为预防犯罪切实加大治安防范力度,社区积极与派出所配合,采取私营业主扶助、居民捐助、社区补助的“土办法”,联手打造万福综治工作亮点全日制义务值班巡逻队。义务巡逻队在社区民警的具体指导下,充分发挥社区居民群众控制犯罪、?月份又为其申报了低保救助,在解决了其基本生活问题后,随时与他交心,掌握他的思想动态,通过这一系列的活动,他很受感动并表示“认真改造自己的世界观,为社区多做点好事,报答关心和支持我的人”。
通过这一系列工作的开展,增强了社区与居民群众的凝聚力和战斗力,社区综治维稳工作明显得到了好转。
总之综治维稳工作是一项长期性且不可忽视的工作,它直接关系到社区居民群众的生产和生活的安定。我们将对照各级领导所设下的责任目标并结合我社区的实际情况,一步一个脚印抓落实,在上级主管部门和街道党委及综治办的正确领导以及社区全体员工的努力下,将会使我社区的社会治安日趋稳定,居民都在安居乐业的环境中幸福生活。
信访员的工作报告篇4
2019年街道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上级信访部门的大力支持下,街道信访工作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致力于降低越级上访,降低重复信访,控制集体上访,稳定信访老户,在化解和处理各种矛盾的过程中坚持“预防为主、教育疏导、依法调处、防止激化”的原则,做好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基本上做到“小纠纷不出社区,大纠纷不出街道”。现将2019年的信访工作总结如下 :
一、接待来访及案件受理情况
2019年,街道信访工作围绕街道经济发展的总体方向,不断创新工作思路,改进工作方法,从创造和谐列西的角度出发,认真做好信访工作。全年,街道共受理信访件5件,其中受理市信访局批转件2件,受理区信访局批转件3件,已办结并答复或息访5件。调处各类矛盾纠纷23起,主要以邻里纠纷为主,成功率达到97%。
今年街道信访反映的主要问题:一是小蕉农场郑乌珍23棵柠檬树被烧死信访件,其诉求按每棵不低于150元的价格赔偿,后由街道补助其1000元息访;二是龙岗社区游兴平反映市城投公司及电业局在其店面前设置变压器,影响其经营,要求赔偿其经济损失,因此事项不属于街道职权范围,建议其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三是富华社区匿名信访件反映该社区21幢1号养狗影响居民生活,区城监打狗队曾至现场打狗5次,均未抓到狗;四是列西街吴健华反映其住处边有一间10.24平方米的房屋被列西街道办、拆迁办拆除,要求返还同等面积房屋,经核实该房属违章搭盖,建议其找列西旧城改造办处理;五是陈金英等5人信访件,要求拆除富华26幢与27幛之间的隔离围墙,我街准备争取市区城管部门支持,投入资金对碧海花园小区进行改造。
二、采取的主要措施
(一)领导重视,注重落实。为进一步提高信访工作质量和规范化水平,我街将信访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年初就制订了全年工作计划,并坚持主要领导亲自阅批来信和党政领导接待日制度,主要领导任信访领导组组长,对信访工作负总责。进一步明确信访民调员的工作职责,并公示上墙,接受群众的监督,与信访员签订信访目标责任书,将信访工作列入年终综合量化考核、评比条件之一。
(二)规范办理,责任到人。接到来信后,及时将信件进行登记并提出处理意见;接待来访,诚恳热情,认真听取意见,做好笔录,为处理案件提供第一手资料。对于群众来信来访均能认真对待,能够处理的,立即着手处理,无法处理的,做好解释工作并向信访人提出合理的建议。所有信访件都能在规定时限内办结,做到件件有回音,事事有结果。按季度如实报送本单位直接受理和处理信访情况及上级转交案件的办理情况,办结后,及时将所有的材料进行整理归档。
(三)坚持执行矛盾纠纷排查上报制度。实行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例会制度,坚持每月28日召开综治、司法、信访、公安派出所、社区治保调解主任联席会,分析排查调处矛盾纠纷,按社区分类建立档案,实行督查督办跟踪并落实责任单位、责任人,重要问题由街道主要领导挂包解决。同时对街道列入市区重点上访问题进行排查,成立了《列西街道处理信访突出问题及群体性的事件联席会》,明确各职能部门的责任,保证信访信息的畅通,建立高效的信访新机制。
(四)认真做好重要会议的重大节日期间信访工作。在“两节”和“会议”期间,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精心组织、周密部署,重点关注老上访户和原邪教练习者的动态,部署街道人员实行24小时全天候监控,防止他们出现进省、进京等越级上访和异常上访。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继续进一步做好本单位来信来访案件的受理和上级转交办的来信来访工作;
(二)、进一步完善和落实信访目标管理责任制;
(三)、在适当的时候,为信访员开展一次业务培训,交流经验,以提高新时期信访员的综合素质。
信访员的工作报告篇5
人民法院的信访工作是法院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近年来,虽然在在各级领导的重视和关心下,已经妥善有效地调节和处理了一大批各类社会矛盾,有力地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与发展,但纵观近几年来的涉诉上访,仍不乏集体上访、越级上访、进京上访、缠访的事情发生,导致人民法院的信访工作甚至各项工作面临巨大的压力和挑战。
一、涉诉信访概述
(一)概念:涉诉信访是指当事人与某一具体诉讼案件相联系,请求人民法院完成某种诉讼行为(如立案、再审、执行),实现某项诉讼请求的来信来访。比如对法院有案不立,对裁判结果不服或对执行效率、效果不满而引起的上访等。
(二)特点:一是当事人与某一具体诉讼案件相联系;二是人民法院在处理上具有较为严密的程序性。这些特点,使涉诉信访不同于行政机关和其他机关的信访,也不同于当事人对人民法院其它工作的批评、建议、投诉、举报等。
(三)分类:按照行为性质的不同可分为理性上访、非理性上访和违法上访。理性上访是上访人按照正当的程序和途径向上级或领导反映其诉讼中的权益问题。非理性上访是上访人不满足于按正当程序和渠道反映问题,而是将上访活动转化为向党委、政府、法院施加压力,而达到自己目的的一种手段,甚至是赤裸裸的要挟。违法上访则是上访者在上访过程中采取围攻有关领导、冲击机关、堵塞交通等一些过激行为,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信访条例》等有关规定,符合违法行为的构成要件。例如无理纠缠、暴力闹访等。按照人数多少还可分为集体上访、单个上访等。
二、涉诉信访问题形成的原因
(一)法院方面的原因
1、个别干警素质不高。由于各方面原因,极个别政治素质低的人员进入法院,这些人员缺乏大局意识,稳定意识,就案论案,不能将案件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很好地统一,在处理案件过程中不能耐心细致地做好当事人的思想工作,而是武断专横,以法压人,当事人口服心不服,敢怒不敢言,留下后遗症,甚至在个别案件处理过程中久拖不决,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有失公平、公正,造成当事人的怨愤,引发上访。
2、处访欠仔细。一些案件在实体或程序处理上确实存在这样或那样的问题,当事人申诉后,但对上访、申诉案件处理不及时、不到位,致使经年累月无法处理。有的接访人员敷衍塞责,审查不细,未能及时妥善处理,有的干脆对当事人说“就这样,你爱到哪告就到哪告去!”更有甚者,有的案件承办人不正视矛盾而“躲访”。久而久之,当事人产生怨恨心理而上访。
3、少数案件执行不力。纵观涉诉信访案件,80%以上反映的都是执行不力问题。由于受各方面的影响,执行难问题已成为一个社会性的问题,但还是有些案件掺杂了许多人为的因素。而未执行。如个别执行人员乱执行或不执行,当事人花费了不菲的费用得来的却是“法律白条”,肯定把怨气撒向法院,从而上访告状。
4、立案把关不严。前些年受大环境的影响,一些法院为了本部门利益,当事人一“告状”就立案受理,虽然一定程度上解决了群众告状难、申诉难的问题,但不应该由法院主管的案件法院也受案审理,结果无法裁决,导致当事人上访。
5、护短。一些法院在明知案件处理不当的情况下,因为某些原因或利益,怕揭短亮丑,影响形象,不能正确采取补救措施,严格依法追究,最终的结果却是“纸里包不住火”。为求一时平安,致使矛盾越积越深,致使当事人不断上访。
(二)上访群众方面的原因
1、理解“事实”偏差。由于诉讼程序的严密性,案件发生后需要经过很长一段时间才能进入诉讼程序。由于时过境迁等原因,案件进入法律程序后,法院查明的事实与案发当时的情况或多或少地存在一定的差异,甚至相差甚远。案件的真实情况只有双方当事人心知肚明,而法院只能依据证据证明的法律事实作出裁判。由于案件客观事实与法律事实的差异,一方当事人得不到期待的结果后,不能正确认识和对待裁判结果,而是极力地要求法院作出符合客观事实的处理,但当事人又无法提供确实充分的有效证据,也就不可能再现当时的客观情形,导致当事人上访不止。
2、理解法律不透彻。随着普法的深入以及新闻媒体的日益发达,人民群众对国家的政策,法律法规越来越熟悉,民主意识、法治意识越来越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观念越来越高,遇事敢说、敢找、敢反映。但一些群众对法律法规理解的不够透彻,对法院的法定程序误解为不尽职责,拖案不办。如一起执行案件,法院正在评估、拍卖被执行人的财产,按照法律规定评估拍卖是要经过一定的程序来进行的,申请人却认为法院欠拖不执行,从而上访。还有一起执行案件当事人在立案时就对执行人员说:“案件必须在7日内执行完毕,否则,就上访告状!”更有甚者,一些案件到法院后,当事人就认为法院包办了,不管执行到位不到位,欠钱的不是另外当事人,而是法院!就要法院拿钱,不拿就上访、告状!”一些案件当事人确实没有履行能力,法院也无法执行到位,而当事人不管这些,就是一味地上访告状、法院感到“委屈”,但同时也体现了社会救济制度在某些方面的缺失。
3、部分当事人诉讼心理扭曲。一些当事人抱着告状有理、领导怕告状、事情越闹大越好办等心理,一旦认为自己在“官司”中“蒙冤”,就通过上访要求给予保护。如案件还在审理过程中,就无端猜疑案件承办人与另一方当事人有密切关系,就到处上访。对裁判结果不服,在完全可以走正常的法律程序的情况下,却到处上访申诉,这类当事人认为,上、下级机关的执法人员“官官相护”,走法律程序也不会有好结果,不如通过上访引起领导重视,给予关注,既省了一些费用,又解决了问题,唯信访为“大”、为“上”。如一起某生产小组诉张某侵权纠纷案,该案经过一审、二审、再审,张某还是败诉,但张某为规避法院执行甚至别的什么目的,以要在领导面前自尽,进京上访等行为相要挟。
三、当前处理涉诉信访工作存在的问题
(一)涉诉信访工作需要统一管理
信访部门是各部门了解社情民意的窗口,在促进社会稳定方面起到了不容忽视的作用,但也存在一些不尽人意的地方,如有的领导不通过主管领导,随意用权乱批,不该管的管了,不该批了批了,该管的却不知道,有的同一问题经调解已经解决,因沟通不及时,上访人另辟蹊径,找熟人、同学、同事、老上级、亲戚等关系重复告,特别是涉诉信访工作,由于牵扯到法律等诸多方面,专业性较强,需成立专门的机构来处理涉法涉诉信访工作。
(二)对非理性上访、违法上访者,缺乏强有力的措施,过分强调“花
钱买平安”。
大多数信访部门有一个心态,即力求少生事端,多花点钱也无所谓,花适当的钱能解决息访、能解决问题达到平安固然是好,然而以这种方式解决问题的负面影响也是显而易见的,如不少无理上访者抓住了信访部门的这种心态,变本加厉上访,新问题层出不穷,更有甚者,他们在一起出题目捉弄接访部门。不少上访人员相互交流上访经验,互相支持、互相配合,信访部门对这类上访者有时束手无策,只有笑脸相迎,耐心解释。有的上访者一张状纸在手,任凭天下游,忙时在当地,闲时往上走,今天在信阳明天到郑州,一不遂其愿,就要去首都,有的是正在依法处理中的案件,你按法定程序办理,我按自己的意愿告状,你讲你的法,我说我的事,甚至还出现了专门代理信访案件,借机敛财的“掮客”,他们打着为民申冤,为民解愁的旗号帮人打官司,实际在行扰民、扰乱社会治安之事,是社会的一个不安定因素,如果打击不力,这就会滋长一种上访者“大闹大解决、小闹小解决,不闹不解决”的错误心理,时间一长,上访问题不但未平息,无理上访人反而有增多趋势。
(三)对“实事求是”理解偏差,打破法律程序。
有些信访部门在接访的时候,不对案件所经过的法律程序进行处分,而是过分强调“实事求是”,绕开司法程序去处理,常使诉讼程序已经终结的案件又要重新开始处理,打破了法律规定的程序说严重些,实际上是在挑战我国的法律制度。典型的表现为对案件是否经过审理不加区分,对其上访是否通过法律程序不加甄别,而是受传统思想的束缚,好像用普遍的民俗、情理来解决上访问题才能体现“公正”。事实上,这种做法不仅增加了法院对案件处理难度,还会引起当事人产生对法院的对立情绪,不利于信访问题的解决,更不利于司法权威的确立。
四、当前处理涉诉信访工作的建议
(一)建设一支高素质法官队伍。打铁还需自身硬,要减少或避免涉诉信访案件的发生,法院干警在审执案件过程中要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执法为民,勤政守法,甘当公仆,依法办案,坚决杜绝乱作为,有效防止不作为,坚决杜绝“三案”的发生。同时,要文明执法,服务热情,对上访群众多一点笑脸,少一些冷模,多一声问候,少一些斥责,多一些关心、少一些厌烦,对来访者要做到接待来访热心,听取陈述耐心,询问情况细心,排忧解难诚心。
(二)建立涉诉信访工作网络。加强法院信访部门的沟通,把涉及到各个地方的信访工作情况上网通报,对各地的上访者分门别类,将已经终结程序的上访案件,上访老户定期公布,以利信访部门及时了解上访情况,不必重复接待、反复批转,既节省了人力、物力、财力,又提高了工作效率。
(三)加强信访立法,坚决制裁非理性、违法上访者。由于当前信访立法的缺位,使各部门在处理信访时缺乏统一的尺度和标准,给信访的处理带来了一定的难度,可依照相关规定,制订《信访法》,增强对信访情况的分析、明晰对有理、无理、缠访、闹访的界定,加大对无理上访、违法上访的处罚力度,如增设罚款、拘留、劳教等措施,同时在《刑法》中增加对因缠访、闹访,暴力上访而构成犯罪的处罚条款,形成一个整体的信访法律体系,以促进信访工作的规范化、法制化。
(四)建立诉讼风险告知制度。涉诉上访案件,很大一部分是由于当事人承担了一定诉讼风险后引起的。因此,法院在立案处理的同时,应将必要的诉讼风险一并告知当事人,对其诉讼结果有个大致了解,从源头上避免涉诉上访案件的发生。
(五)依法“花钱买平安”。在处理信访案件的时候,有些上访户确实有一些道理,或者在诉讼过程中我们的审判工作确有瑕疵,保护权利不充分,此时给予当事人一定的经济补助,有利于信访案件的及时解决,维护社会的稳定,但花钱买平安的前提是依法,只有在事实充分,有法律规定的前提下用“花钱”的方式解决上访问题,才能避免上访的无限延伸。
(六)树立司法的最终裁判权威。法律是人民意志的固定化和多元化,是人民意志的升华,是党和人民意志的最集中的体现,与政策、习惯相比,更具有权威性、强制性和公信力,公民权利的保护真正源于司法的终极救济,进行司法体制的改革,保证司法救济渠道畅通,树立起司法权威,才是解决信访问题的根本之道,也是现代法治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