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阅读来说,最关键的就是读后感的写作了,什么样的读后感才会让人读来过目不忘呢,以下是精心为您推荐的《生》读后感1000字5篇,供大家参考。
《生》读后感1000字篇1
狼,犬科动物,哺乳冈,食肉目。原本不太对狼感兴趣的我,这个暑假却被一篇关于狼的长篇小说给吸引住了;是由著名动物小说作家沈石溪写的一部关于狼的作品—《狼王梦》。
故事讲述的是一只名叫紫岚的母狼,之所以叫它紫岚,是因为它身上的狼毛黑的发紫,是那种罕见的深紫色,,腹部却毛色纯白,它体态轻盈,奔跑起来像一片飘飞的紫色的物岚,用狼的审美观,紫岚是很美的。
紫岚有一个丈夫,它的名字叫做黑桑,黑桑的体毛漆黑发亮,黑色象征着力量和征服,黑桑体格魁梧,肌肉发达,头脑智慧,但是,它死于一个叫鬼谷的山洼,那是一个夜晚,紫岚和它都想去争夺狼王的地位,现在的狼王虽然很健壮,但是头脑很是简单,眼看着就要成功了,但是一只野猪的獠牙刺穿了黑桑的头颅!
黑桑没有成为狼王,紫岚就想让他的孩子们当上狼王,于是紫岚开始培育它的小狼崽,但是非常不幸的是,老大黑崽被金雕给吃掉了,老二蓝魂儿被猎人给抓走了,老三双毛在和狼王的战斗中丧生了,老四媚媚是母狼没有办法争夺狼王。
可怜的紫岚,三个儿子都在争夺狼王宝座的路上,牺牲了,他只有把希望寄托在狼孙身上了;可是后来她的亲女儿媚媚却抛弃了他,把它赶出了洞穴,可是就在此时,当年那只把黑崽给叼走的金雕又回来了,它想吃洞穴的`小狼,紫岚怎能让金雕吃自己的狼孙们呢?它为了保护狼孙,和金雕勇敢的进行了搏斗,最后和金雕同归于尽了~
故事中的紫岚是一只非常坚强的母狼,它身上的许多精神都值得我们去学习,如果没有那只野猪,黑桑就不会死,如果黑桑没有死,紫岚就不会被金雕叼走。如果蓝魂儿不跑在狼群前面就不会被猎人抓走;如果蓝魂儿不被猎人抓走它也许就会变成狼王;如果双毛没有眼睛黑的一道光就不会被狼群吃掉;读后感如果不被狼群吃掉,双毛就一定是现任的狼王。但是这一切都是如果;也许黑桑,黑崽,蓝魂儿,双毛都不适合当狼王吧!当我读到媚媚把紫岚赶出洞穴时,紫岚仍然还在保护着狼孙们的时候,我被深深的感动到了,我感动紫岚伟大的母爱,感动紫岚永不言败的精神!
这本书让我彻底改变了对狼的偏见,它有着比人类还智慧的头脑,动物世界的竞争就这么残酷,那我们人类呢?我们这一代更应该要珍惜现在的生活,学习更多的知识和开拓更多的眼界,在成长路上努力进步,不被现实淘汰。作者沈石溪带给我们的,不仅仅是狼王梦,更多的是紫岚为了梦想而奋斗,坚持不懈的精神!从这个故事中,我体会到了,在成长的过程中,我们会遇到很多的困难和阻力,但是不能都指望父母老师来帮我完成和解决问题,而是要靠自己的努力来完成,学会自己动手,独立的学习和成长!
《生》读后感1000字篇2
初中时读过一本书,叫《穆斯林的葬礼》。它是我最喜欢,也是另我感动最深的一本书,至今,我还对它记忆忧心仿佛昨天还在看这本书呢!
生命的挽歌总有一种爱让人泪流满面,总有一种情让人无言以对,韩新目一个唯美的易碎,或许从易碎种,才让我永久的回味书中所述的纯洁的爱情与无畏的生命。无意间看到这本书,无意间看了它,却再也无法从中拔出来,一任泪流满面,它不煽情,但却感人,感人至深,我一口气读完它,但只是在想悲哀为什么总是挥不去,我被他深深的吸引了,它让我看到人性的弱点,人生的无奈,更重要的是由爱而衬托出生命的价值!这本书里,两条轨迹穿插着前行—“月”与“玉”,两允人,不同的人生的道路,不同,但又那么的相似,是悲字溢满心头的苦涩,或是被感动良久的悲楚,命运无情,生命也是如此的脆弱,我真想用我的眼泪来祭奠这白纸黑字,着无尽的爱。梁冰玉,韩之奇,上一代的爱情没有幸福,有谁能体会。看着小心越可爱而安详的脸庞,而断然离去的冰玉的心情呢?更有许多感受,当他重回故居为了女儿,却只能面对一片连坟都难以发现的“墓地”的悲楚呢?正义,何以能让你生,或是灭呢?正义站在新月身边,但同时死神也降临,正义有时候是那么脆弱连同脆弱的生命,一并离去,为什么?为什么?复仇失去了理智,上一代的一个悲剧,一个宿命,有轮回到下一代的身上,时代的悲哀已将一切掩埋,没人理解这样的家庭。
曾受战火的洗礼,灵魂和呻吟毁灭的人?逃离了战火,梁冰玉猛然的发沉:比战争更恐怖的是人与人之间的隔阂,一个穆斯林家庭,三代人的兴衰,那么无力地控制着人生,那么有力的诠释着生命,人生仇恨何能免?销魂独我清无畏……人生从来没有轮回度过了人生才完成了人生。
正如历史,他是人的足迹,但并不是所有留下足迹的人都敢于正视自己的历史?生命的挽歌,在逝去之时唱起…。易人拉欣的流浪,至后来的韩志奇流浪,本来就是一种悲哀,女儿的离逝,正如那含苞带放的花蕊。花还未开,花枝失折了。永远不能弥补。葬礼时一切的终结,也是一切的起点。没有人知道,葬礼的哀歌在为谁而唱,为谁而熄?一条是私怨不停的不归路,一条是爱恨分明的死胡同,韩子琪而韩子琪,就这样被生命捉弄,新月与子淇儿女之间无尽的爱。但也无法改变决定的事实。或许新月一开始就错了,韩新月与楚艳潮,更是一个错误,在那战火连天的年代,放不下浪漫—即使在东北大圆内未明湖畔!她的师生恋只能走向死忙,生命在宿命前是那么的无力。即使有楚老师深情的呼喊,点燃她生的希望,也不能改变现实,冷酷的“母亲”韩子琪投入仇人门下,我只是深感佩服,而一丝一毫之前也飘然入心,直到读到新月之亡,已经不住流泪,为什么生命如此脆弱不堪一击?
久久没有为一本书感动了,是他让我找到了一份纯真的`感动,哪一点希望那一份爱,以及那一缕生命,生命的挽歌为谁而唱,生命的挽歌为谁而鸣。
《生》读后感1000字篇3
写过好多次了,最近突然感觉懂了这本书!
上个月有一天晚上电脑键盘上洒了半杯水,匆匆忙忙关机拿去修,回宿舍的路上和家人打电话。之前每周和父母打电话的时候都会讲很多,如果碰到什么开心的事、难过的事,都会和父母讲一讲。
我本来想说下电脑的事还有些别的,刚说完花了100元冤枉钱拆机,我妈就迅速转移话题,然后我爸说了我弟偷偷买了第三台手机,偷偷带到学校玩。我爸低着头,我知道他是不好意思和我直视,太难过而不好意思被我看见他的情绪、他的表情、他的眼神。低着头的时候又刚好能看见我爸的满头白发。
顿时我就不想讲我最近碰到的难过事了,突然想到百年孤独里也是这样。第一代女主老了之后瞎了,全靠在家中多年的记忆生活,也因此不再出门了,但是其他人谁也没发现她看不见了,她也不和其他人说。我猜她可能是看到听到其他家人的悲伤,就留存了自己的,不和他们说。
而其他人也是。
第一代双胞胎兄弟里性格冷静的那个,闹革命的那个,革命失败回来也没和其他人说过什么,只是自己在工房里把金子融化打成金鱼,再等价卖出去。
所有所有,《百年孤独》里这个家族的人都是这样。他们居住在一起,因为过分亲密而变得陌生。《百年孤独》里太多太多悲伤,阅读的时候作者却没有对这方面过多的描写,书里的角色没有因为自己碰到的不幸而歇斯底里,没有“黑化”,只是默默藏在心底。
这个家族的所有人看其他人很伤心,所以就决定不让自己的伤心污染其他人,把一切都埋藏在心底。
“报喜不报忧”
川端康成的《山音》,主角信吾也是,半夜突然醒来,听到山音,被恐惧深深笼罩,却因为种种原因没有叫醒枕边人,独自一人溺浸在恐惧彷徨之中。信吾在生活中也有种种不顺,却无人述说,同时信吾作为旁观者,无法代替当局者作决定,无助和无力反映在梦里就是“山音”,信吾半夜醒来,听到山音,独自一人承受。
虽然我最后还是和父母说了难过的事情。
但是我突然想到除了父母也只有寥寥几个朋友可以讲讲这些,有的事情连这寥寥几个朋友也不能讲。有的时间和谁都不能讲,像信吾一样半夜醒来的时候,工作时间的时候,家人朋友忙的时候。
更何况,任何一个人都不可能和另一个人感同身受。
“人生就是孑然独处,没有一个人了解别人,人人都很孤独。”——赫尔曼.黑塞《雾中》
不过我很喜欢英国国王亨利八世写的《pastime with good company》,里面有一句台词:“结交真诚的朋友是世上最好的事。”
非常赞同!
《生》读后感1000字篇4
全书就是从“英子”她自己出发,描绘了她孩童时代的几件事,从“英子”纯粹的视角下,记录了往在北京城南那里所经历的琐碎的故事。语言很简单但却很细腻,刚刚看完的时候只是觉得她的童年有点丰富精彩,但仔细回想起来却是有着一股淡淡的忧伤萦绕在其中。经常在胡同口等候自己女儿的“疯”女人秀贞是英子的好朋友,被家人捡来的妞儿也是英子的好朋友,在英子的帮助下,竟然发现二人是失散多年的母女,英子竭尽全力想要帮着秀贞带小桂子(妞儿)团聚离开,结果在赶火车的时候母女两个却惨死在车轮下。英子昏迷了十几天,全家搬到了新帘子胡同,在新家附近的草丛里,她认识了逼不得已偷东西来供自己弟弟上学的贼,但是因为英子无意中的指引,警察抓走了这个年轻人,英子又失去了一个朋友。后来,兰姨娘来到了英子家,英子觉察出了爸爸对兰姨娘的暧昧情绪,便想办法把兰姨娘和在家中同住的德先叔撮合到了一起,两人坠入爱河一起离开了英子家。宋妈的丈夫来接她了,原来,宋妈的闺女让她丈夫给了人,儿子小栓子也死了,宋妈走了又回来,纵是不舍得英子一家,也还是坐着丈夫的驴车离开了。英子长大了不少,马上就要毕业了,但是爸爸却病倒了,他的夹竹桃散落了一地,弟弟妹妹静悄悄地坐在院子里玩,英子接到了通知爸爸病逝的消息,那一瞬间,英子长大了。这些细细看来无不是悲剧,但阅读的时候却没有那么地伤感,更多的是感慨。
“英子”的童年就是在这样不断的失去中不断成长,有遗憾吗?当然是肯定的,秀珍和妞儿好不容易相见,却惨死。宋妈那么善良,丈夫却那么无能,孩子去世的消息一年多了才知道,说了一声再见,便是永久的告别。到后来那个五十多岁仍然一个人的女校长,她的初恋爱上的是她的妹妹,她也便坦然接受。
全书其实每一个人的故事都是波涛汹涌、大起大落。但透过英子,剩下的更多是真情,剩下的是时间。我们无能为了去改变时间所带来的,过去会遗忘,但遗忘是记得的到来,就好像英文的“forget”里面也有“get”。我们本能的会遗忘过去那些悲伤与阴暗,留下那些感动与幸福,但回想起来可能会笑,但也会心酸。
在离开惠安馆前往新家的途中,英子想:一切都过去了吗?我将来会忘记吗?
一切都过去了吗?我将来会忘记吗?
会过去,也永远过不去;会遗忘,也会永远铭记。
“物是人非”、“人走茶凉”在这本书中是带有温度的,就算有深深的无力感,那也是掺杂着蜜糖的蚕丝将我们深深裹住,累了能进去喘口气。出来便是破茧成蝶,让我们见到的是更好的自己。爸爸的花落了,那熟悉的驼铃声又响了起来,而那个“英子”也成了最好的“英子”。
《生》读后感1000字篇5
人一辈子都在追,有人在追逐自由,有人在追逐权势,有人在追逐钱财,有人在追逐一个人。
“终其一生,我们只为寻找最初失去的那个人。”
读完《追风筝的人》,我的心情只能用百感交集来形容。我因主人公阿米尔的懦弱而叹息,因哈桑的悲惨命运而无奈。命运多桀导致的悲剧,令人深思。
“为你,千千万万遍。”
这是书中重复多次的一句话,这并不是缠绵悱恻的恋人间说的情话,也不是血浓于水的亲人间担起的责任,而是仆人对主人的赤诚之心,超越朋友界限的不朽友谊。这样的忠诚,这样的真挚,让我喜欢上了哈桑这个人物,虽然他的种族被众人歧视,虽然他的兔唇遭人嘲笑,虽然他的性格惹人欺压,但我欣赏他的淳朴,他的善良,他的勇敢,相比于下,主人公阿米尔却显得十分渺小、懦弱。
风筝事件是主人命运的一个转折点,正因为追风筝大赛中的一段插曲,让哈桑一生都蒙上了挥之不去的阴影。然而正发生的一切,阿米尔都在远处看看,却仅仅是看着,没有上前帮助,没有及时制止,懦弱的他,仅仅是看着。战争使故事向前发展,为了生存,阿米尔与父亲一起奔逃到美国,曲曲折折,阿米尔有了自己的家庭,父亲患病而终,她心中也仍然放不下自己愧对的那个人,于是他决定踏上返乡之路,去寻找最初的那个人。
可命运的指针并没有停止,再次回到家园,迎接他的,却是一个让他窒息,让他手足无措的消息——哈桑,他的伙伴,在战争中被俄罗斯人枪毙,并意外得知,哈桑是自己同父异母的兄弟。也许是出于内疚,也许是因为同情,他决定收养哈桑的儿子。
故事的最后,阿米尔救回了哈桑的儿子索拉博,可此时的索拉博却因精神上的伤痛致以完全失去感情,唯有说起风筝——那哈桑和阿米尔童年最喜欢的玩物,他才会不知不觉地笑起来。
书中的情感不仅仅是亲情,不仅仅是友情,只要是能够沉下心来阅读的人,都会被其中直指人心的情感打动,也会从中折射出自己曾经有过的心绪,比如伤害别人时的快意和犹疑;危机关头的懦弱无助;亲人面临危险时的慌乱无措;爱情乍到时的浮躁不安;失去亲人时的悲伤孤独;应该担当责任时的自私推诿,以及时常涌上心头的自责、自卑和赎罪的冲动……这样的情感没有任何的虚伪做作,是一个人在面临变化的那一刻来不及思索的真实反应,是一个人在夜深人静时最私密的扪心自问。胡赛尼的笔犹如一把尖利的刻刀,将人性的真实刻画得近乎残酷,却又毫不哗众取宠。
结局不算悲伤,但读完心中仍然感到十分苦涩。我们应该在开始时就学会珍惜,以免经历懊悔与伤痛的纠缠,追寻一生,却再次扑空,万劫不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