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以前一直以“太深了”,“难懂”之类的借口不看鲁迅等文学大师的作品,从未想过要借以阅览一番。当我们今天学到《少年闰土》这一课的时候,陈老师把鲁迅的原小说《故乡》读了一遍。这使我们感触颇深。如果单单只是《少年闰土》的话,恐怕我们还只能理解到鲁迅和他的伙伴不及闰土见多识广这一方面,可是当听了《故乡》全文之后,鲁迅想要表达的意思,我们也能理解七八分了。闰......
鲁迅是我国大名鼎鼎的人物,可能很多人知道鲁迅先生写出了很多优秀的作品,但是其实鲁迅还是一个伏地魔。他的弟弟周作人真的让小编痛恨。因为当时正值抗日战争时期,周作人竟然娶了日本女人为妻,周作人自从和这个日本女子结婚后,生活上就铺张浪费,可是周作人平日的钱都是鲁迅寄给弟弟花的,小编不禁怀疑,是不是这个日本女人本来就是细作,来离间兄弟二人的关系。
《鲁迅》的读后感篇1
以前一直以“太深了”,“难懂”之类的借口不看鲁迅等文学大师的作品,从未想过要借以阅览一番。当我们今天学到《少年闰土》这一课的时候,陈老师把鲁迅的原小说《故乡》读了一遍。这使我们感触颇深。如果单单只是《少年闰土》的话,恐怕我们还只能理解到鲁迅和他的伙伴不及闰土见多识广这一方面,可是当听了《故乡》全文之后,鲁迅想要表达的意思,我们也能理解七八分了。
闰土当之无愧是重点人物。20年的转变,使得他从一个勇敢机智、见多识广的小男孩成为一个庸俗、卑躬屈膝的下人。到底是什么使他的改变如此之大呢?是贫穷?这是我们所不能得知的。但是从鲁迅的小说中,我们可以知道,在鲁迅的心里,闰土一直是一个勇猛聪明活泼的人,要不然不会一提到闰土就会想起他在刺猹的场面。
可是,当闰土与鲁迅说话的时候,第一个词竟然是“老爷”。我相信当时鲁迅的内心震动肯定是很大的,他也许料想过千百种交谈方式,但是肯定惟独没有料到这种。按照封建社会的标准来说,闰土是应该叫鲁迅老爷,但是,从20年前的迅哥儿到20年后的老爷,跨度是不是太大了一点?闰土的改变是显而易见的,岁月在他的脸上,手上,都留下了沧桑的痕迹。
但是,容貌的改变并不是他最大的改变,他最大的改变就是心理上的改变。也许,他的心里还是把鲁迅当成迅哥儿的,但是当时的社会不允许;也许,他的心里还是想和鲁迅一起玩耍,但是他知道,他和鲁迅之间还有主仆关系。一声“老爷”又包含了闰土多少的感情?是懦弱?是卑怯?还是因为久久不见不熟识的陌生?这,也许只有闰土知道了。不知看过《故乡》的朋友们注意过没有,虽然杨二嫂是一个配角,但是她也是其中一个改变很大的人物。20年前,她曾经有豆腐西施的美名,可是在20年后,她的样子简直让鲁迅认不出来了。对于她的样子,鲁迅只找到了一个形容词——“圆规”。
如果单纯是外貌上的改变也就算了,杨二嫂成为现在这副“丑模样”也是因为她的内心在渐渐地改变。她去鲁迅家的时候,居然提出了要一些旧家具的要求,被他拒绝后大放厥词,说什么“越富越一毫不肯放松,一毫不肯放松便越有钱”。如此尖锐的语句,简直不像是一个“西施”所能说出的话,倒像是一个混着菜味和尖酸刻薄话的中年妇女。不仅如此,杨二嫂离开的时候,还拿了鲁迅母亲的一副手套。如此种种,此人的改变也是巨大的。
?故乡》中,鲁迅不仅点到了家乡的改变给人一种惆怅的感觉,更用闰土和杨二嫂这两个具有代表性的例子来证明一个词——改变。不论是家乡的改变还是人物的改变,鲁迅的文章总是给人一种微言大义的感觉,特别是最后一句:世上本是无路,人走的多了,就有了路。更是让人回味无穷。
《鲁迅》的读后感篇2
鲁迅先生的这一篇《藤野先生》,虽说标题确实是关于藤野先生,可文章却用了大篇幅去写和藤野先生几乎无关的事情。其中的冷嘲热讽,确有深意。
在我看来,鲁迅先生在这篇文章中不仅仅把自己情念藤野先生的情感寄予其中,更是用文字搭建了一个没有硝烟的战场。文章层次杂乱,但表达了自己对民族、国家、藤野先生的情感,也许可以说是“一举三得”。
在上世纪初的“大日本帝国”,就像是插了一对隐形的翅膀,国民的膨胀之心,简直就像老鼠觉得自己比鸡要大一样俨乎其然。而上世纪初的“大清王朝”,就像是吃了毒药一般腐朽,可谓是“一手好牌打到烂”,国民犹如幽魂一般零零落落,国家如傀儡一样,只有躯壳,没有心脏。
而鲁迅先生,恰好又以极其委婉的语言写出了上述的对比。日本的学生给他写了匿名信来挑衅,又用“漏”字来借机嘲讽他,这样地羞辱国人,让日本人对大清国人的歧视可见一斑。而后的幻灯片事件,更是让人感到那个时代的人心,没有尊严,不知耻辱。而鲁迅先生,只用了十分平静的语气,就道出了自己心中的愤懑,以及对那时大清的讽刺。
这些令人忍无可忍的事情,都发生在“物以稀为贵”的仙台,那可曾想,“正人君子”数不胜数的东京,又会是什么样子?
萎靡的国民精神,与无可救药的大清国,是鲁迅先生弃医从文的根本原因,他不想再看到中国人围观日本人杀中国人的惨状,他不想再有发生“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的悲剧,所以,他知道,要从精神上来挽救一个颓废的民族。
风起云涌的文章,讽刺至极的历史,让我对那段历史恨入心髓。无药可医,岂为医者能治?
《鲁迅》的读后感篇3
鲁迅是个大文豪,恐怕无法学到他的博大精深。但读一读也无妨,于是翻开来浏览。随手翻到了《范爱农》这一篇。
读了开头,便有勃于我的常规思路。开头并没有写范爱农,而是写东京客店里,从报纸上看到安徽巡抚恩铭被徐锡麟刺杀的新闻,及稍后秋瑾和徐锡麟被杀,几个中国留学生议论的情形。之后在一个同乡会上讨论发电文时,范爱农才出场,而且是以声音先出场的:“杀的杀掉了,死的死掉了,还发什么屁电报呢。”接着鲁迅看到的“是一个高大身材,长头发,眼球白多黑少的人,看人总像在渺视。”一句气愤的话语,一个“眼球白多黑少的人”,将范爱农的个性和形象,跃然纸上。
鲁迅愤怒了,这个范爱农,对自己的先生徐锡麟被杀,竟“那么冷”,而接着由谁拟电报稿的事,范爱农又说了一句“何必推举呢?自然是主张发电的人罗——”这一句,又进一步写出了范爱农的“离奇”、“可恶”。是个怪人,不易沟通。
我想,鲁迅的写法,应该是先抑后扬吧,前面“抑”着。接下去的阅读,应该在某处出现“扬”的文字。阅读的过程中,一心想尽快的读到鲁迅是如何写范爱农后来的“扬”的。可是,这中间,写了鲁迅和范爱农的一些简单的交往之外,主要还是一些当时的社会现状,以及一些场合范爱农与鲁迅的对话,对范爱农并无详细的描写或深刻的议论什么的。读到最后,终究没有读到“扬”的地方,范爱农最后竟是掉进水里淹死了。而鲁迅怀疑他是自杀,最后鲁迅“也不明白他究竟是失足还是自杀。”
于是我又倒回去重新浏览一下。这才细细的想一想,鲁迅究竟是怎么写范爱农的。整篇文章,着笔范爱农的地方其实倒并不多,总共也不过几处。而范爱农的语言、个性、形象,以及其悲惨的结局,却久久留在我的心里挥之不去。
范爱农的结局,不仅仅是因为他的个性,还有当时那个社会的原因,也是鲁迅对那个社会的控诉吧。
不过,我也想到了另一个层面的问题。
鲁迅是真诚、坦率的,但鲁迅并没有帮范爱农什么忙。范爱农与鲁迅是有书信往来的,范爱农在给鲁迅的信件里说了些什么,不得而知。也许范爱农求助过鲁迅,也许没有。但范爱农是多年心存希望的,也许希望鲁迅能帮他找份差事。以至于范爱农到最后,还时常说:“也许明天就收到一个电报,拆开来一看,是鲁迅来叫我的。”但终究鲁迅没有叫他,或许鲁迅确实没有办法,或许,正因为范爱农他那样的性格,鲁迅不愿意叫他。
也有可能,鲁迅曾经应允过范爱农帮他找份差事,否则范爱农也许不会那样说。那么凭鲁迅当时的社会地位,帮范爱农找个差事,应该不会是什么太难的事情吧。但终究范爱农没有接到鲁迅的电报,范爱农一等再等,终于因为穷困潦倒,终于因为他的个性与人相处困难,终于等待鲁迅的电报等的没有了耐心,终于因为喝酒,于是,不如死了算了,一了百了。
鲁迅通过写范爱农,折射出对当时的社会和zf的黑暗进行控诉和抨击。正是当时那个社会造成了范爱农最后惨死的结局。鲁迅虽然写的是范爱农,可范爱农的身后,潜藏着一个巨大而黑暗的社会背景。
《鲁迅》的读后感篇4
一本好书——一个朋友,带来慰藉。
一本好书——一个亲人,给予温馨。
一本好书——一盏明灯,令人璀璨。
——题记
今夜,抑郁的我徘徊在窗口,拉开抽屉,一碟书本整齐的摆着。我最爱不释手的却是那本最不养眼的泛黄的破旧的《鲁迅全集》我静静的坐下来,打开书本。
读鲁迅的散文,一种家的温馨,相互做乐的甜蜜油然而生。眼前浮现出对童稚的向往和迷恋对未来的憧憬与仰望。鲁迅的唯一一部回忆性散文集《朝花夕拾》,生动的呈现了一幅幅温馨,甚至催人泪下的画面。唯一一部散文诗集《野草》同样能使人感受到那种激情,蓬勃。《阿长与山海经》便用了欲扬先抑的手法,后仅一句“我似乎与找了一个霹雳全体都震悚起来。”便将对岸唱的敬爱,刻骨铭心的敬意体现得淋漓尽致。“仁厚黑暗的地母呵,愿在你的怀里永安她的魂灵。”则表现了对啊常的思念之情。可以说阿长是鲁迅一生值得尊敬,感激的人。鲁迅数篇文章中皆有提到长妈妈。可见作者对阿长情谊之深,思念之切。
读鲁迅的文章反差极大,讽刺小说更是脍炙人口,让人忍不住跳出一词“痛快”。
与上相比《五猖会》则略胜一筹写出了作者对五猖会的喜爱,同时“我至今想起,还诧异我的父亲何以那是叫我背书”我反复阅读,体会其深刻含义,这表现了父亲对儿童心理的无知与隔膜含蓄的批判了封建思想习俗的不合理。
?故乡》前后对比的写法,写出了20年前、后故乡人的变化之大。深刻地表现了封建思想麻木人们的神经。也集中体现了作者为改变新中国命运的决心。以《孔乙己》为例鲁迅用精妙的手笔,展现出主人公善良、淳朴,却又固守读书人的架子,将自己禁锢在封建思想中。最终被岁月摧残死去。我想:路是自己走出来的。人生需要自己把握。倘若他能冲破封建的牢笼,选择真正属于自己的人生,他也许不会走上封建社会为弱者铺设的道路。
总之,许多文人墨客对鲁迅的作品赞不绝口,我也对它爱不释手的原因应该是他用自己的笔战斗到最后。用朴实的文字一次次抨击着古代封建社会和时刻为中华的情义拨动着每个读者的心弦。
听着闹钟的滴答声,不觉已十一点了。我合上了那本泛金光的弥足珍贵的书。就如做了一场梦。醒后我发觉我的心突地亮了起来。
《鲁迅》的读后感篇5
我手捧着《朝花夕拾》,独自坐在窗前,感受这阵阵书香,品味从字里行间透露出鲁迅年幼时的童真。
这本书介绍了鲁迅在童年的生活与求学经历,与对往年的亲人、同学、朋友和师长浓浓的怀念之情。作者生动形象的描写出了在旧社会时生活的场景,创作出了这经典之作。
在《朝花夕拾》,让我印象最深刻的,还属《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在此文开头,作者便连续使用了两个“不必说”。用这两个“不必说”概括地写出了百草园中的各种风景,紧接着的“单是”细致的描写出了百草园中的一下景观。连百草园中的一角都趣味无穷,让人如此回味,那么整个百草园就更让人感到心旷神怡。这种详略得当的写法更加突出了“百草园”是“我的乐园”的特点。
鲁迅在幼年是胆子非常小,对于那些“牛鬼蛇神”总是保持着敬畏的心态。因为害怕传说中的赤链蛇——“美女蛇”,看见较长的草就敬而远之。他对美女蛇的害怕,不只有在听完故事后的一点时间,而且还特别希望拥有一只传说中能够杀死美女蛇的“飞蜈蚣”,把装有它的匣子放在枕边,以求保卫自己的平安。
鲁迅先生所撰写的散文集《朝花夕拾》正如它的名字一般——“早晨盛开的野花,傍晚拾起。”鲁迅先生在风烛残年时,回味了自己童年生活中的点点滴滴,抒发了自己怀念过去的情怀。
《鲁迅》的读后感篇6
这段时间,我看了《朝花夕拾》这本书,它是鲁迅先生唯一一部散文集,由《小引》《后记》和十篇文章组成。《朝花夕拾》这本书原名《旧事重提》,文章以叙述回忆为主,但其中又会夹杂一些讥讽,这是两个不同的方面。书中有从孩子看世界的角度和从成年人看世界的角度,孩子的角度是有趣快乐的,而大人的角度是孤单痛苦的,这本书含义丰富、耐人寻味。我觉得日后,我需要再次回头认真细品这本书。
让我最喜欢的文章是《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这篇文章是鲁迅先生从童年的玩乐到读书的成长经历。百草园是鲁迅先生儿时的乐园,在那里有碧绿的菜畦、光滑的石井栏、高大的皂荚树和紫红的桑葚,多美啊,真令人向往!在百草园里,可以听油蛉、蝉唱歌,也可以听蟋蟀弹琴,这就是鲁迅童年的乐趣。听着长妈妈的"美女蛇"传说,在看着鲁迅童年,冬天雪地捕鸟的故事让人饶有兴味。但鲁迅要去上学了,他要告别这个充满快乐的百草园。三味书屋就是他要去的地方,三味书是老师的屋子,这里是严厉的,读书是枯燥的,这与百草园的快乐形成了鲜明的对比。但是课间学生会溜到后园玩耍嬉戏,这让三味书屋别有一番趣味!
鲁迅先生的童年丰富多彩,让人憧憬也令人向往。美好的回忆永远不会消逝,明天的蓝天将会更美好,让我们带着美好的回忆努力成长吧!
《鲁迅》的读后感篇7
忘记了是在几岁开始知道有鲁迅这个人物,只是随着年龄增大,也逐渐有了他的文章的接触,更知道了他是中华民族的精神支柱,是一位伟大的民族英雄,人民战士。
?鲁迅自选集》选《野草》七篇、《呐喊》、《彷徨》各五篇、《朝花夕拾》三篇、《故事新编》两篇,共二十二篇。因为鲁迅生前只有这本《自选集》,“编选意图”就特别引起学者们的兴趣。张铁荣先生在《中华读书报》上著文,对此多有论述。有一段话是这么说的:“他仅仅从《呐喊》中选取了自己最满意的5篇小说,作者自己并没有把这两篇‘听将令’的代表作《药》和《明天》选进去,这大概表明了他所说的‘听将令’是一种自谦和托词,也可以看出对这两篇作品不甚满意。
如果没有《鲁迅自选集》的出版,我们就很难知道来自作者的这一心灵深处的信息。其次,从彷徨选取的5篇也应该引起我们的重视,这里面删去了《兄弟》、《孤独者》和《祝福》很值得研究,起码说明此时的鲁迅已经从兄弟失和的阴影中脱出,在心绪上也和彷徨时代完全不同了。当然从《故事新编》中只选取了两篇就是《奔月》和《铸剑》,这是最符合鲁迅精神的作品,至于为何删去了《补天》——就很值得对1933年的鲁迅进行具体分析了。”
?鲁迅自选集》是鲁迅应天马书店之请编选的,以鲁迅对“选本”问题的敏感,他在这次的“自选动作”中参进一些特殊用意,也是可以想象的,但张铁荣先生这一段话也过于坐实、过犹不及了。《鲁迅自选集》没选杂文,他还说,“够得上勉强称为创作的,在我,至今就只有这五种”。其实,这里的“创作”一词,是鲁迅故意借用别人的概念,并非他自己的想法,因为在他看来,杂文也是或者更是一种“创作”。如果我们偏信了他的话,是否就可以认为,鲁迅在《自选集》里不选杂文,就是对杂文“不甚满意”,要“删去”了呢?
鲁迅一生为什么只有一个《自选集》?鲁迅有文字上的一种“洁癖”,这不仅是说他在创作的时候字斟句酌,决不含糊,马虎,还包括原文于报刊上发表之后,在收入集子里时,又趁机大加修改。但我们千万别误会,以为鲁迅的修改,是修改自己的观点。决不是的。他的修改,差不多——我没有详细通盘的研究——只限于具体的而且极细微的字句。
不知道这是一丝不苟、精益求精的精神,还是心理上的问题的表现,专门研究作家的变态或病态心理的学者们,应该可以回答这个问题。以前读孙玉石先生的《〈野草〉研究》的附录,介绍鲁迅怎样在编辑《野草》时细心修改那些在我看来似乎并无必要修改的小地方,就已经很纳罕了。这次再看鲁迅著作校勘专家刘运峰先生校注的《鲁迅自选集》,仅仅对照“序言”,就有极大的震动。一篇标点符号在内不到一千五百字的短文,鲁迅后来将它收入《南腔北调集》,竟然修改了四十处之多,而且全是细小的字句方面的修改。文章最后的“一九三二年十二月十四日,鲁迅于上海寓楼”,也要改成“一九三二年十二月十四日,鲁迅于上海寓居记”!
鲁迅的小说并没有如高中课本中学的《纪念刘和珍君》等文章来的深奥。大约他出生在那个环境中,生长在那个时代吧,基本上所描写的都是穷困的中下层人民的生活,也包括自己在内。他的`《呐喊》,所写的都是身边的小事,就如一篇《一件小事》一样,生活中可以说随处可见,但他却能以此小事催他自醒,增长他的勇气和希望。这样的文章不仅仅是翻阅,更给我启示。
?狂人日记》,我不能给它下个定义,在一开始读它时,我甚至摸不着头脑,我不清楚自己这是在看一篇什么样的文章,有点害怕,有点疑惑,那吓人的语句,吃人的历史,仿佛就发生在身边使我不禁联想自己所生活的生活,是该怎么样?也许他的“吃人”也可理解为当今社会中金钱为上,以利为友的没有亲情友情可言的只顾自身,榨人不眨眼的冷酷的竞争吧,没有钱就不能生活,就只能乞求,去要饭,这不是跟吃人一样吗?
但生活中,我也是相信有那么些温暖可言的,毕竟每天的太阳是温暖的,在人类越来越文明之际又怎么可以发生人吃人的这种野蛮行为呢。很欣赏阿q的那种心满意足的自认为得胜的心态,称之为妙法不为过。但被人打了之后还有愉快心情,还能和别人调笑一通,回到土谷祠倒头就睡着了,这就是阿q精神吗?有点愚甚至有点蠢,但也不得不承认这是个调节心理的好办法,凡事换个角度想或许会有收获吧。
一本书看完,总有些个味道,这种味道又似乎只有心里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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