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关于易经我是早有耳闻, 可惜一直没有时间去拜读这部伟大的著 作,终于在研究生阶段,我有幸选了一门关于易经的选修课,通过对课程的学习,让我对易经有了初步的了解。 在学校该门课程之前,我一直认为易经是一门关于占卜的学问。 甚至经常看见大街小巷上打着易经的旗号为大家算命时候,我一度认为易经不过是古代人的一种愚昧无知的表现, 由于他们无法解释科学 现象,所以就发明了易经来解释自然万物,甚至将易经等同于......
小编认为读后感是一个非常重要的东西,为什么这么说呢?就比如说你看一本书,你看完之后,你如果不写读后感的话,那仅仅是作者把一些他知道的知识传授给你,但是你又很有可能忘记,你写了读后感之后,相当于把你自己的一些体会写出来,不然你所有的印象都是作者给你的,而你没有自己任何的感悟的话,么这本书对你来说,就相当于说你没有从书中学到太多的东西,你没有办法把书中的知识转化为自己的能量在生活中去使用,那么今天分享给大家几篇读后感,仅供参考。
读后感感600字篇1
关于易经我是早有耳闻, 可惜一直没有时间去拜读这部伟大的著 作,终于在研究生阶段,我有幸选了一门关于易经的选修课,通过对课程的学习,让我对易经有了初步的了解。 在学校该门课程之前,我一直认为易经是一门关于占卜的学问。 甚至经常看见大街小巷上打着易经的旗号为大家算命时候,我一度认为易经不过是古代人的一种愚昧无知的表现, 由于他们无法解释科学 现象,所以就发明了易经来解释自然万物,甚至将易经等同于封建迷信。然而通过课程学习,我深深的认识到我原来的看法是片面的,易 经并不完全是命理学说,也不是完全是用来占卜、算命的,在需要问吉问凶的时候,人们才会真正重视易经,以达到趋吉避凶的目的。
易 经的作用表现为一下几个方面。首先,易经是我国古代文化的基础, 可以说,我国古代的许多思想家的思想理论出发点都是易经,比如,春秋战国时期的诸子百家,无论是孔孟之说,老庄之道,还是孙子等 兵法家,他们思想的理论基础都是易经,孔子曾说“不学易,无以知”的感慨,老子更不必说,在他的道德经中,通常都是易经的成分,如 “大圆若缺”等语言,几乎就是易经的本质精华之所在;其次,易经是人们修身养性蕴德、提高思想的最好著作之一,易经中的许多语言是 相当富有深刻含义的,是非常发人深省的,比如,易经乾卦,象曰“天行健,君子以自强不息”,意识是天道按照一定的规律运行不休,君 子应该象天道一样,自我坚强,不断地追求进步,通过不停止不休息的努力,以提高自己的能力和道德修养;而乾卦的九三“君子终日乾乾,夕惕若,厉无咎”,意思是为学为道的君子,要效法乾无如日经天的精神,一天到晚都要刚健中正地前进,虽然到了夜晚,也要像白 天一样警惕自己,就不会有过失了。第三,易经告诉了我们科学的思维方法,即唯物辩证法,如其“近取诸身,远取诸身”,既是易经的来 源的解秘,同时,不也是告诉我们如何思考问题吗?即观察事物要用联系的观点,从自我出发,联系身边的事物,做到周详。实际上, 《易 经》的作用何其大也,举不胜举。
总体而言,易经确实不愧为我国古 文化的精萃,它的许多思想和观点,都是符合唯物主义辩证法的。
读后感感600字篇2
古华的《芙蓉镇》,是第一届茅盾文学奖获奖作品,以虚构出来的湘西芙蓉镇为环境,以十年动乱的萌芽、发展、结束为时间线索,以胡玉音等人的遭遇为代表,是一部时代特色鲜明的长篇小说。
全书共分四章,每章七节,每个章节都有标题,结构紧凑,框架鲜明,作者的逻辑性很强。优秀的文学作品大致可以分成两类,分别是作者跟着作品走,或者作品跟着作者走。前者的优点是局部好看,但易输于整体;后者整体思想性强,但局部不够精彩。《芙蓉镇》属于第三种,即,全局上,作品跟着作者走,局部上,作者跟着作品走,所以,《芙蓉镇》在故事上文字上即清晰又精彩。大局是框架,没有规矩则不成方圆,但若拘泥于规矩,文学作品就成了刻板的数学题,美的感受就成了公式。这一点上,古华先生跟路遥颇为相似。
?芙蓉镇》是以写时代为目的的小说,人物是古华先生表现时代的工具。或者说,芙蓉镇是浓缩了的十年动乱背景下的中国,《芙蓉镇》上的人物,是十年动乱背景下,国民的代表。基于此,读者会看到,古华先生在描写某个人物遭遇时,忽然笔锋一转,转向当时的中国有同样遭遇的那些同胞们。作者只是借题发挥,《芙蓉镇》是古华先生抒发感伤的窗口。所以,虽然全书字数不多,人物不多,但是全书的表现力极强,读者仿佛能听到作者的心跳,与作品人物共同回到了那个疯狂的年代。
所谓阶级斗争,不过是人与人之间的斗争;所谓革命,不过是人革人的命。在本书中,十年动乱本身已经成为了书中人物打击报复的工具,提供了发泄的机会。这就使得这本书人性十足,一切故事,都是人事,十年动乱造成的破坏,也是建立在人的劣根性这一基础之上的。《芙蓉镇》并没有简单的停留在对十年动乱的批判,而是更深入的剖析被卷入十年动乱的那些人物,使读者随作者一起反思人性。
文学作品不是胡侃。优秀的小说是来自作者灵魂深处的呐喊。一字一泪,一字一血。
读后感感600字篇3
从小到大,我读过许许多多的书,也明白了不少道理。《上下五千年》让我知道了一个个动人的历史故事;《小故事大感动》使我懂得了人间的真爱;《哈利波特》给予了我丰富的想像力------而这几天,我读着《林肯传》,心情久久不能平静,我被一种精神,一股力量深深地震撼着。
林肯,美国的第16任总统,他出生卑微,是一个木匠的儿子。小时候家里很穷,他什么活都干过,上学时间全部加在一起还不到一年。可他勤于读写,努力吸取知识。他历经磨难,永往直前,经过不懈地追求,终于在52岁时任美国总统。
林肯一生的经历让我感觉到他是个有目标的人。尽管他卑微的鞋匠的儿子,但他心中始终有着明确的人生奋斗目标,并为之不断努力。你看,林肯的父亲一直希望林肯子承父业,做一个像出色的鞋匠,但林肯有着自己的理想,做一个“办实事,说真话”的好律师。他如愿以偿之后,进入国会,参加了总统的竞选。有了目标就有了方向。我现在的目标就是要靠自己的努力,考上理想的中学,曾经我制订了美好的计划,为了激励自己,还在班级里确定了我追赶的目标。时间慢慢地过去了,我的目标没变,但我的意志在减弱,行动更令我惭愧。林肯就是靠坚强的意志实现目标的,我不能做“语言的巨人,行动的矮子”,我想只要我永不放弃,一定能成功的。
读了书,我感受到林肯的成就是勤勉铸就的。在有限的时间里,林肯总是把握每分每秒,从极其有限的书本里获取新的知识。他白天干活,晚上常常到屋外借着火堆的光线看书。他把能找得到的书都找来了,反复阅读,有的还能背出来。很多人难以理解与土地和木头打交道的林肯为何这样拼命地读书,但是他依然执着。想想我现在,是爸爸妈妈的“小皇帝”,被他们宠爱着,要什么有什么。我从来不做家务,也从来没有为吃和穿担心过。我家里有很多书,有些好书我还一次都没有翻过呢。书橱上积上了灰尘,我无暇顾及,沉醉在电视与电脑的花花世界,使我不能静下心来好好看书,想我需要去掉浮躁,静下心来充实自己。
读后感感600字篇4
初读余秋雨的《文化苦旅》总是感叹于他那伸张有力的笔法和豪迈中略带凄苦的哲语。是什么使得作者笔下的文章能够吞吐千年,博通古今而显得游刃有余?是一种阅历,一种修养。大江南北,长城内外无处不见证着他那沧桑而深邃的足迹。就是这种阅历和修养造就了《文化苦旅》的那种独具风格的艺术特色:对于读者来说,欣赏余秋雨的美文在很大程度上留给读者本身的是一种精神上的洗礼和文化省思的自由空间;就其作品本身来讲,语言的诗化,叙事的故事化更给这部美文以强烈的美感。下头就详细将讲这两方面的艺术特色:
首先,文化省思,精神洗礼的社会功用是其主要的艺术特色。在《文化苦旅》中涉及的资料可谓古往今来,不仅仅有莫高窟的玄秘与圣洁,还有黄河礼貌的盛衰历史,不仅仅有江南的秀美与娇艳,还有庙宇的悠远与深沉,在描述的字里行间,作者的那种对中国历史文化的见解很自然地融合到文章中去(这种文化见解包括了作者对历史现象的批评,赞扬等态度)。读者在阅读的同时也潜移默化地理解了作者的历史观点,甚至理解了这种观点,从而引发了读者对文化的某种反思,在此同时读者的精神也得到了洗礼。比如,《道士塔》这篇文章,作者并没有过多的批评那个“王道士”,而是将“敦煌失窃”的过错归咎于那些官僚们的身上,读者从这一点能够联想到当今社会,从而读者的精神某种程度上受到了洗礼。
其次,语言的诗化,叙事的故事化也是其艺术特色之一。余秋雨《文化苦旅》语言的诗化现象比其它作家的美文表现的更为突出,比如《江南小镇》这篇文章中的语言就显得那么的富有诗意,异常是文章中引用了一些楹联,例如“浅诸波光云影,小桥流水江村”等;还有在《洞庭一角》中多次引用古代诗句,更添加了文章的那种诗韵味儿。另外在《庙宇》中作者详细叙述了“胖和尚”与“瘦和尚”一些对话;在《风雨天一阁》中也描述了天一阁遭浩劫的一段细节等,这些故事化了的叙事成了《文化苦旅》的一大特色。
?文化苦旅》凭借作者对山水的诗化描述以及对历史事件的故事化叙事,来寻求一种对文化人生的省思和精神的洗礼,从而揭示了中国文化的巨大内涵。
读后感感600字篇5
?红与黑》是司汤达的代表作。主角于连是一个身份卑微的农民的儿子,通过自己两个女人跻身上流社会,而最终却被陷害成为了阶级斗争的牺牲品。
对于于连,人们可以作出很多评判,可以说他是个盲目追求个人利益的小人物的悲剧,一个野心家的毁灭,一个反封建斗士的牺牲等等。各有各的看法,但又都在情理之中。就认为,说于连是个个人主义野心家固然不错,但不如说他是个追求幸福而又不幸走上歧途的人更为确切些。
于连的一生都在追求幸福。他虽出身卑贱,却有幸受到良好的教育,又有着杰出的智慧,所以他日后能厕身在所谓的上流社会中。什么是幸福,怎样得到幸福,是困惑着人类几千年的问题,也同样困惑着我们的于连。在他心目中,幸福并没有确切的标准,只是在他的心计,在他的警觉,他的一个又一个的“作战计划”当中。他为第一次摆脱了父兄的虐待而幸福,为德。莱纳夫人面前履行“某种责任”而幸福,为骄傲的玛蒂尔德在自己面前屈服而幸福,为一次次地发迹而幸福得要命。他渴望幸福,渴望飞黄腾达,他发誓宁可死一千次也要飞黄腾达。为此,他制出了一个又一个“作战计划”,使出各种虚伪手段,他超人的智慧发挥的淋漓尽致。但他每每在幸福之时,他又会扪心自问,深深自责。因此,他的计划总会漏洞百出,总会让人怀疑。
于连在这种幸福的标准是以社会和他人标准为标准,追求他人和社会的承认。他并没有获得多少快乐和幸福,反而使他处在一种紧张状态,仅仅是感到“快乐的到了极点”,兴奋地跑来跑去,一种“野心家实现后的狂喜”,只是片刻激情而已,剩下的是想着紧接着应该在制定一个计划。当他以为德。莱纳夫人的一封信断送了他的幸福时,他想到了报复,最终被投进了监狱。在狱中反而使他从社会的束缚解脱出来,获得了自由。他卸下了往日一切伪装和面具,找到了真实的自我,也找到了真正的幸福。他放弃了逃跑和上诉,能够真诚地对待每一位朋友,坦然地面对死亡。
司汤达在写完《红与黑》后认为在五十年后才会有读者。我们读完后也禁不住问自己,我们是不是那少数的真正为自己而幸福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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