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寒假中,我接着空余的时间读了一本鲁迅先生的名著——《呐喊》,在《呐喊》中我读到一篇小说——《故乡》,读完《故乡》后,我颇有感触。?故乡》这篇小说讲的是鲁迅因为搬家回到了自己离别了二十余年的故乡。在故乡中见到了闰土、杨二嫂等人,感到闰土变得麻木了,杨二嫂变得刻薄了,一切都变了。最后,作者在回去的船上想到“希望本是无所谓有,无所谓无的。正......
鲁迅,读书人都听过的名字,他弃医从文,曲线救国,救百姓于水火之中。他表示,他从医救人,光是让百姓拥有健康的身体是没用的,需要百姓们拥有超前的思维精神,去改变当时中国的现状。那么,接下来一起参考一下鲁迅先生作品的读后感。
鲁迅《推》读后感篇1
寒假中,我接着空余的时间读了一本鲁迅先生的名著——《呐喊》,在《呐喊》中我读到一篇小说——《故乡》,读完《故乡》后,我颇有感触。
?故乡》这篇小说讲的是鲁迅因为搬家回到了自己离别了二十余年的故乡。在故乡中见到了闰土、杨二嫂等人,感到闰土变得麻木了,杨二嫂变得刻薄了,一切都变了。最后,作者在回去的船上想到“希望本是无所谓有,无所谓无的。正如这地上的路;其实地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变成了路 。”
在《故乡》里让我感触最深的人就是闰土,在六年级上学期里,我们曾学过《少年闰土》一文,我们学过的少年闰土见多识广,活波开朗而又机智勇敢,并且还会看瓜刺猹、雪地捕鸟等技能,是鲁迅先生的偶像;而我看完《故乡》,里面的中年闰土真是让我大跌眼镜,中年时的闰土的脸已经灰黄,手又粗又笨,像是松树皮。儿时的闰土和中年的闰土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我觉人在二十的时光是最快乐的,最无忧无虑,最自由自在的,你看鲁迅和闰土小的时候是多么好的朋友啊!可等他们长大之后之间已经隔了一层可悲的厚障壁了。我分析是因为小的时候不用挑起家庭的重担,可是现在闰土长大了,闰土必须挑起家庭的重任,体会生活的艰辛了,加上那时“人吃人”的社会,闰土已经被逼的,被压迫的麻木了,已经对生活没有过多的期望了,所以他和鲁迅先生之间就隔了一层可悲的厚障壁了。
想到这里,我才意识到旧社会的黑暗,意识到旧社会是多么的可怕了。我觉得我们现在的生活比旧社会要好的多。所以,应该更加地珍惜今天的生活,要有一颗责任心,趁现在努力学习,将来为祖国的建设做出自己的微薄之力。
鲁迅《推》读后感篇2
?彷徨》透过旧社会的人,物,事编织出11个短篇小说,蕴涵着中国的传统文化及其陋习,是一本由字组成的20年代的相集,细阅下能从字里行间找出作者愁绪的踪迹,愁如书名,正是彷徨。人都有彷徨的时候,孤独无依,进退失据,谓之彷徨。无论故事情节有多精彩,文笔有多流畅,也掩饰不了其中心总是围绕着彷徨一词,在不同的情景中体现出这种与犹豫不决或后悔联系在一起的心情。
鲁迅先生的这11篇小说中每篇均能寻到彷徨的轨迹。
在《祝福》中的祥林嫂是一个曾有希望最后又幻灭的妇人,失去丈夫儿子,亦没有梦想和目标,就这样碌碌无为地面对着冰冷的生活无止境地彷徨下去,直至死神的怜悯。
?在酒楼上》写的是"我"的旧同事吕纬甫,叹说人匆匆一生,生死只是一个圈的起点跟终点,挣扎无效,摆脱不了,对人存于世的意义感到彷徨。
在《肥皂》中,肥皂本是一种洗掉污迹的东西,但社会上的病态又如何洗掉了,社会的陋习想求变却无力,为国家的前景感到彷徨。
?长明灯》中的疯子想把长明灯打灭,最后却被他的叔伯长辈锁在庙里的厢房之中,想说的只是想打破人们传统又不切实际的迷信,但在根深蒂固的基础下该如何连根拔起植入新苗呢,这也是对社会的前景感到彷徨。
在《示众》中,主角不是被示众的人,而是围观的人,不问被看者为什么示众,也不问自己为什么要看。只是要看,便看了,这种不正也是中国人长命百岁的恶习吗,彷徨的也是如果改变这个患病的社会。
在《高老夫子》中,以为借高尔基的头衔便高大起来,往日的朋友不能与自己相提并论,实际上还是那胸无点墨高夫子,无论把一只猫打扮得怎像狮子,它还是一只猫,本质上并不会改变,
在《孤独者》中,魏连殳跟吕纬甫有所相似,只不过魏连殳最终以死去诉说人生道路上的彷徨而已,有起有跌的生活让人有所觉悟,可明明这一刻已觉悟,可一转弯又陷入彷徨中,反反复复何时才完,生始死终,借死逃避彷徨或者也不失一个好方法。
在《弟兄》中,对于弟弟的病,为兄所受的煎熬不单是为弟弟的病而愁,更有从最后看出是否可以把弟弟抛出街外以免传染自己传染性的内心矛盾,两种思想的激烈搏斗便是想透示对人性的彷徨,犹豫不决不是兄没有情,而是为情死的觉悟并不是人皆有之,敢献出的固然是伟大,不敢的亦属人之常情,何来对与错。
在《离婚》中,一个乡下妇女以泼辣震慑众人,但在有势的官一声下变得惊慌失措,强烈的对比全因中国的制度上,两千年来中国均是封建统治制度,这种专制性压得人们不能畅所欲言,为国忧心。
彷徨二字足以总结全书,每一个人都一样,是生为起点,绕了一个小圈子,然后回到名为死的终点。不同的只是所绕的圈子的大小,这路上便是沿着彷徨去前进。
鲁迅《推》读后感篇3
概括:《兔和猫》是鲁迅先生《朝花夕拾》里的一作文文章,讲叙的是,鲁迅先生小时候在故乡,同院的三太太为她的孩子们买了一对白兔,但是当这对白兔生过孩子后,孩子失踪了,并在墙角是不知被谁挖了一个大洞,再过了几天,那一对大兔子也失踪了,这是较为可疑的就是一只大黑猫了。在最后,作者为了那一对大兔子打抱不平,用青酸钾谋死了那只大黑猫。
感受:文中在前面描写了,那一对大兔子的可爱之处与作者为何如此喜爱这一对大兔子,对兔子外貌的描写的出神入化,“竖直了小小的通红的长耳朵,动着鼻子,眼睛里颇现惊疑的神色”,对兔子的动作习性也有具体的描写“孩子们时时捉他们玩耍;他们颇和气,竖起耳朵,动着鼻子,驯良的站在小手的圈子里,但一有空,却也就溜开去了。”这句话主要写了孩子与兔子玩耍时,兔子所表现出来动作,行为特点。“他们忽而自己掘土了,掘得非常快,前脚一抓,后脚一踢,不到半天,已经掘成一个深洞,第二天,他们便将干草和树叶衔进洞里去。”在这句话中,我们看出兔的一种习性,喜爱掘土。也可以明白为什么有成语叫做“狡兔三窟”。在描写兔子如何掘洞时,作者刻意运用了许多动词,如“抓”,“踢”,“掘”等等,更能生动形象的让读者了解当时兔子掘洞的情景。
从这作文文章的题目就可以读出,这作文文章有两个主角,《兔和猫》。在前面,我们可以读出对兔子细微的描写。但猫在这里充当的是一个反面的角色,是一个反面角色,是一个谋害兔子的凶手,最后被作者杀死,自然也就不会对猫本身有细致的描写,而是通过几个配角,如三太太,“我”,对猫的看法,来衬托出猫的恶毒。这种写作手法是需要我们学习的,在文章的最后,作者用杀死猫做为结尾,我个人认为,真是“天经地义”,反面角色得以恶惩,并展现了作者一种惩恶扬善的观念。
从这作文文章中,我们要学习作者对正面角色的细微描写,也要学习对反面角色进行衬托的描写手法!
鲁迅《推》读后感篇4
晚上躺在床子看书的习惯恐怕有十几年了,不想这习惯还居然传给了小孙子!不过爷孙俩有所不同,孙子躺在床上看书常常到半夜,入睡后则一觉睡到天亮。但我则常常半夜醒来,于是开开床头小灯,如后随便在床上摸一张文滴周刊或拿一本书读起来,有时十几分钟就能重新入睡,有时读出兴趣来则要一小时左右。
昨晚半夜醒来,拿起了前些日子在永辉超市买的号称"世界最美的散文全集",读起了鲁迅写的藤野先生。
藤野先生是鲁迅在日本学医时遇到的一位很负责任的老师,他不但把鲁迅的课堂笔记拿去精批细改,添加了许多脱漏的地方,连文法的错误也都一一订正。这样一直做到他所任的功课,骨学,血管学,神经学。
鲁迅在黑瘦先生的教育下自然取得了好成绩。然而这高分被人误解为泄题所得,他们认为弱国国民是不可毹考60分以上的。这件事对鲁迅很有刺激。而此时,叉时逢日俄战争,战争在中国边界进行,自然少不了中国人参和其中,给俄国人做侦探,被日本人捕获,要枪毙了,围着看的也是一群中国人,万岁,他们都拍掌欢呼起来,------这使鲁迅改变了学医的主意而改学文。
当黑瘦先生知道后,无不为之惋惜。黑瘦先生的心血白费了,鲁迅用心地学会那些骨学,血管学,神精学,解剖学,都白学了,在后来真的一点都没用上。可以说鲁迅是白费了一年的时光。但这并不防碍鲁迅见识的增长,正因为鲁迅有这段不平常的经历,才使其精神顿时醒悟过来,使其日后成为伟大的文学家是有一定渊源的。
但如今,在我看来,所学非所用者普遍存在。我们的中学特别是高等学府对课程设制是否也应该动点脑筋,尽量做到学以致用呢。
鲁迅《推》读后感篇5
这个暑假,我读了鲁迅先生的一些短篇作品,其中一篇《药》第一次看的时候很诧异,也不是很懂,一共读了五遍,才基本理解了,也有了一些感想。
?药》主要写了老栓夫妇的儿子得了一种病——“痨病”,在那时是难一治好的。他们就听信别人的谣传,夜里托人高价买来了一种药“人血馒头”(当时都认为吃了沾有别的孩子血的馒头,就可以延长自己孩子的生命),然后满怀希望地让儿子小栓吃了这特殊的药,可结果儿子小栓还是死了。后来,母亲去儿子的坟头,碰见了隔壁坟也有一个母亲给儿子上坟,她并不知道隔壁坟埋着的就是死后血被用来做人血馒头的小孩。
说实话,刚看这篇文章的时候有点害怕,也有很多疑问。有病为什么不去医院看呢?还有就是那个被用来做人血馒头的孩子只不过偷了一点东西,怎么大人就把他打死了?后来我又认真看了几遍,还和妈妈进行了讨论,明白了那个时候封建迷信和科学落后使人很愚昧,鲁迅先生用讥讽的语言、用简单的一个“药”字引出了一个令人深思的故事。
在故事中有一段描写让人害怕和震惊:“一手交钱、一手交货”,一个浑身黑色的人站在老栓面前,眼光正像两把刀,刺得老栓缩小了一半。那人一只大手,向他摊着;另一只手却撮着一个鲜红的馒头,那红血竟还一点一点地在往下滴着……
这个故事让我们明白封建社会的无知和一些所谓的礼教是致人于死地的原因,鲁迅觉得真正医好的药,不是什么人血馒头,是人们需要有抗争的精神。
鲁迅《推》读后感篇6
翻开鲁迅先生的《社戏》,品味着从字里行间透露出的作者对天真烂漫、自由有趣的童年美好的回忆,神思也似乎飘向了那份曾属于我们的逍遥日子。
长大了,累了,回忆起童年时的点点滴滴,心中还是会有当年的味道,想必是别有一番滋味吧。想起那些咿咿呀呀的唱词,花里胡哨的红衫小丑,那些钓虾放牛的愉快生活,夜里航船的美好时光,都像是在尝一道佳肴,细细咀嚼,幼年时童真的味道在心头慢慢漾开。
在平桥村度过的日子太令人难忘:每天与小伙伴一起钓虾子,不到半天便可以钓到一大碗,一同去放牛,一起偷豆煮豆吃,摘豆、生火、剥豆、吃豆的过程是那么有趣,那是一段多么天真烂漫的童年啊。皎洁的白月光,缥缈的戏台,悠扬的笛声,再加上孩子们的欢声笑语,这些回忆不仅温暖了先生本人,更温暖了我们读者,让我们也沉浸在那美妙的世界中,艳羡不已。
从文字里透出的天真烂漫,不经意间似乎也把我感染了,或许鲁迅先生的文章真有什么魔力吧。作为一个现代孩子,我体验不到这样的童年,这样纯粹的原生态童年。但鲁迅先生的文章却能让我身临其境,也许这也算是弥补了点遗憾吧。
我们的童年渐行渐远,留下的是一个美好的回忆。琐碎的记忆在品读《社戏》时重现,不一样的年代,一样的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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