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学校卫生随机监督抽查计划
一、监督抽查内容
抽查学校教学和生活环境、传染病防控、学校饮用水以及学校内游泳场所的卫生管理情况,抽查教室采光照明、人均面积和水质。加强学校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措施落实情况监督检查。
二、工作要求
(一)各区要切实加强对上报数据信息的审核,按照抽查工作计划表及监督信息报告卡要求填报数据信息,保证数据信息项目齐全、质量可靠。所有数据以信息报告系统填报数据为准,不需另外报送纸质报表。
(二)各区要将完成本抽查计划中的学校采光和照明抽查任务,作为贯彻落实《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实施方案》的一项重要内容,会同辖区教育行政部门做好抽查、记录和公布工作。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及时向当地政府主管部门通报情况,促进协同监管。
(三)各区要在11月15日前完成全部抽查任务和结果报送,并将抽查工作总结纸质版加盖公章的PDF扫描文件(为方便汇总请同时报送word版)报送至市监督所。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天津市卫生健康监督所学校卫生与食品安全标准监督处 王大鹏
联系电话、传真:23337553
政务邮箱:swsjds_school@tj.gov.cn
附表:2021年学校卫生随机监督抽查工作计划表
附表
2021年学校卫生随机监督抽查工作计划表
监督检查对象 |
范围和数量 |
检查内容 |
检测项目 |
备注 |
中小学校及高校 |
辖区学校总数的25%(a) |
1.学校落实教学和生活环境卫生要求情况,包括教室课桌椅 配备(b)、教室采光和照明(c)、教室人均面积、教室和宿舍通风设施、教学楼厕所及洗手设施设置等情况。 2.学校落实传染病和常见病防控要求情况,包括专人负责疫 情报告、传染病防控“一案八制”(d)、晨检记录和因病缺勤病因追查与登记记录、复课证明查验、新生入学接种证查验登记、每年按规定实施学生健康体检等情况。学校新冠疫情常态化防控措施落实情况(f)。 3.学校落实饮用水卫生要求情况,包括使用自建设施集中式 供水的学校落实水源卫生防护、配备使用水质消毒设施设备情况和使用二次供水的学校防止蓄水池周围污染和按规定开展蓄水池清洗消毒情况。 4.学校纳入卫生监督协管服务情况。 |
1.教室采光、照明及教室人均面积。 2.学校自建设施集中式供水和二次供水水质色度、浑浊度、臭和味、肉眼可见物、pH 和消 毒剂余量。 |
1.连续两年被任务抽取到的学校,应确保检测教室与上一年不同 2.抽查任务中涉及到的检测任务,原则上由当地疾控机构承担,不具备相应检测能力的,可由第三方检测机构承担 |
a.按抽查任务的 80%以上进行检测。
b.指每间教室至少设有 2 种不同高低型号的课桌椅,且每人一席。
c.教室采光和照明检查项目含窗地面积比、采光方向、防眩光措施、装设人工照明、黑板局部照明灯设置、课桌面照度及均匀度、黑板照度及均匀度,按照《中小学校教室采光和照明卫生标准》(GB7793)的规定进行达标判定。
d.指《中小学校传染病预防控制工作管理规范》(GB28932)第 4.8 条规定的传染病预防控制应急预案和相关制度。
f.落实属地新冠疫情常态化防控措施要求即为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