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度修水县教体系统“归雁计划”
公告
为进一步稳定教师队伍,拓宽教师补充渠道,更好地引进人才、留住人才、激励人才,推动修水县教育高质量发展。经县政府研究,实施2021年度教育系统“归雁计划”,现将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实施范围
(一)修水籍在外地任教的教师;
(二)配偶为修水县常住户籍在外地任教的教师;
(三)父母为修水县常住户籍在外地任教的教师。
二、基本条件
(一)申请人应具备以下条件:
1、经过统一招聘的、在编在岗的公办学校正式教师;
2、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5年4月1日以后出生),副高及以上职称人员放宽至40周岁(1980年4月1日以后出生);
3、具有相应学段教师资格证;
4、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师范类专业专科及以上学历;
5、自愿接受工作安排和岗位调整;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列入“归雁计划”实施范围:
1、近3年内教师年度考核及师德考核有基本称职或不称职等次的;2、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或受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处分的;3、因病不能正常工作的;
4、申请调往修水县教育系统以外的工作单位的;
5、其他不宜调动情形。
三、归雁计划指标分配
(一)小学教师10人
小学语文2人、小学数学2人、小学英语3人、小学音乐1人、小学美术1人、小学体育1人。
(二)初中教师10人
初中语文2人、初中数学2人、初中英语1、初中音乐1人、初中美术1人、初中体育1人、初中生物1人、初中历史1人。
(三)普通高中教师10人
高中语文2人、高中数学2人、高中英语2人、高中物理1人、高中化学1人、高中思想政治1人、高中体育1人。
四、工作流程
(一)个人申请。由符合条件的教师在2021年 6月1 日前向修水县教育体育局(良塘市民服务中心456室)提出书面申请,申请材料必须包括申请人的身份证、户口本、教师资格证、职称证书、结婚证、最高学历证书原件(同时提供复印件)、带有二维码的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可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cn/查询)、现单位的现实表现证明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及《在外地任教的修水籍教师调动申请表》和《在外地任教的修水籍教师调动汇总表》。
申报岗位以本人编制所在学段为准。本人学历专业须与申报岗位相关(参照2021年中小学教师招聘公告《江西省中小学教师招聘专业要求参照目录》)或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须与申报岗位相同。
咨询电话:修水县教体局:0792-7264533
(二)组织审核。由县“归雁计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申请人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再将符合条件人员的相关材料报领导小组审核,最后报县政府审定,确定参加笔试人员或直接入闱体检人员。
(三)组织笔试。笔试人员的确定:如岗位资格审查合格人员与相对应岗位计划大于1:1,则岗位资格初审合格人员参加笔试,按成绩高低确定入闱体检人员(若笔试成绩出现末位并列现象,则教龄长者优先;若笔试成绩、教龄均相同,则年龄长者优先);如岗位资格审查合格人员与相对应岗位计划数等于或小于1:1(大于1人的),则岗位资格初审合格人员直接确定为入闱体检人员,参加笔试;岗位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只有1人的,直接确定为入闱体检人员,不进行笔试。笔试考试时间与我县农村教师选调进城考试同步进行。
(四)组织体检。按照《关于修订“江西省申报认定教师资格人员统计办法”(试行)的通知》(赣教发【2010】09号)标准,由县教体局统一组织入闱体检人员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资格,由此产生的岗位空缺,不予递补。
(五)组织考核。对体检合格的申请人,由县教体局、县人社局和县委编办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完成,主要考核申请人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工作能力及违法违纪及个人档案等方面情况。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资格。由此产生的岗位空额,不予递补。
(六)张榜公示。对考核合格的人员进行为期七天的公示。
(七)调入选岗。县教育体育局根据学校空编等情况,根据城区到城区、农村到农村的对等原则,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选岗到相应层级学校任教。若笔试成绩出现末位并列现象,则教龄长者优先;若笔试成绩、教龄均相同,则年龄长者优先。调入教师安排在缺编学校任教,并严格执行5年最低服务年限。
(八)调配办理。由县人社局和县委编办对拟调入人员办理调动相关手续。
修水县“归雁计划”工作领导小组
2021年3月29日
附件1:
2021年在外地任教的修水籍教师调动申请表
姓名 |
|
性别 |
|
出生年月 |
|
政治面貌 |
|
|||||||||||
民族 |
|
籍贯 |
|
出生地 |
|
|||||||||||||
参加工作时间 |
|
参加教师队伍时间 |
|
婚否 |
|
|||||||||||||
结婚登记时间 |
|
生育子女情况 |
|
联系电话 |
|
|||||||||||||
第一学历 |
|
毕业院校 |
|
专业 |
|
|||||||||||||
最高学历 |
|
毕业院校 |
|
专业 |
|
|||||||||||||
近三年年度考核结果 |
( 年度) |
|
( 年度) |
|
( 年度) |
|
||||||||||||
近三年师德考核结果 |
( 学年) |
|
( 学年) |
|
( 年度) |
|
||||||||||||
家庭住址 |
|
|||||||||||||||||
现单位及职务 |
|
|||||||||||||||||
申请调入单位 |
|
|||||||||||||||||
简 历 |
|
|||||||||||||||||
奖 惩 情 况 |
|
|||||||||||||||||
家庭 主要 成员 及主 要社 会关 系 |
称谓 |
姓名 |
年龄 |
政治面貌 |
工作单位及职务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调 动 理 由 |
|
|||||||||||||||||
调出单位及主管部门意见 |
|
|||||||||||||||||
调出所在地区人事部门意见 |
|
|||||||||||||||||
调出所在地区编委办意见 |
|
|||||||||||||||||
附件2:
在外地任教的修水籍教师调动汇总表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出生年月 |
工作单位及职务 |
参加工作时间和年限 |
加入教师队伍时间和年限 |
最高学历 |
政治面貌 |
在修水的户籍地 |
在修水县居住地 |
婚姻状况 |
从何地申请调往何地 |
1 |
|
|
|
|
|
|
|
|
|
|
|
|
2 |
|
|
|
|
|
|
|
|
|
|
|
|
3 |
|
|
|
|
|
|
|
|
|
|
|
|
4 |
|
|
|
|
|
|
|
|
|
|
|
|
5 |
|
|
|
|
|
|
|
|
|
|
|
|
6 |
|
|
|
|
|
|
|
|
|
|
|
|
7 |
|
|
|
|
|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