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度防雷安全“双随机”执法检查计划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防雷减灾管理办法》《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管理办法》《汕头市防御雷电灾害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切实加强全市防雷安全重点单位和雷电防护装置检测单位管理,压实企业防雷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根据工作实际,制定本年度防雷安全“双随机”执法检查计划。
一、指导思想和编制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围绕促进防灾减灾救灾“三个转变”和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安全发展理念,构建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防雷安全治理体系,切实履行防雷安全监管职责,强化监督检查力度,严厉打击违法行为,督促企业全面履行防雷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范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行为,提升防雷检测服务质量,宣贯落实气象法律法规,减少和避免雷击引起的生产安全事故,助力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
(二)编制原则
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的要求,建立随机检查对象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库,坚持“有计划、有部署、有检查、有考核”。
二、检查范围
本次检查范围包括全市防雷安全重点单位及在我市范围内从事防雷检测活动的雷电防护装置检测单位,防雷安全重点单位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系统检查对象库不低于10%进行抽取,雷电防护装置检测单位抽取2家。优先抽取以下单位:被当地列为气象灾害防御重点单位的;近年发生过安全生产事故的;上年度被立案、行政处罚、专项检查中发现问题较多的;已在市、省级应急部门挂牌督办的。检查人员按照每组至少2名进行抽取,检查人员由执法骨干、技术专家组成。
检查时间:2021年5月-11月。
三、检查内容
(一)防雷安全重点单位
根据《防雷安全检查规程》(QX/T400-2017),并结合我市易燃易爆重点行业和区域气象灾害防御重点单位防雷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对防雷安全重点单位的主体责任落实及现场防雷设施情况进行检查,检查方式包括现场问询、生产区抽查、翻阅档案材料等。
(二)雷电防护装置检测单位
1.年度报告填报情况检查。按照《广东省雷电防护装置检测单位年度报告检查抽查规程》对雷电防护检测单位年度报告的基本信息、人员信息、分支机构信息、仪器信息、检测项目等进行检查。
2.经营服务场所实地检查。采取查阅资料档案、调查询问和实地查看的形式对防雷检测单位线上登记情况的真实性进行检查。
3.雷电防护装置检测报告检查。对防雷检测单位出具的雷电防护装置检测报告上传情况进行检查;抽取1~2份完整的雷电防护装置检测项目档案进行质量评价。
检查结束后在广东省防雷安全在线管理监察平台和“双随机一公开”系统录入检查情况。对存在隐患的单位由属地做好隐患整改督促和复查工作,对存在违法行为的要及时立案查处,复查和督办情况及时录入平台系统。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依照年度计划开展监督检查,是明晰部门监督检查责任的有效举措。要加强组织领导,提前做好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实施的各项准备工作,维护监督检查计划的严肃性。
(二)规范检查行为。监督检查过程中,要严格依照现行有效法律、法规、规章和安全生产相关监督检查规定,规范监督检查的各个环节,做到程序合法、操作规范、自由裁量权使用得当、文书填写规范,持续提高监督检查工作质量。
(三)市、区(县)协同配合。执法人员要事先做好与属地部门的联系沟通工作,协调属地做好监督检查的配合工作。各区(县)要积极配合,跟踪落实隐患整改并及时反馈。
(四)检查考核指标。考核指标为完成检查数量、隐患落实整改率、监察平台录入情况、属地配合情况等,考核指标作为年度考核依据。